返回首页 区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惠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审计结果公告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30日在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周越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街道)、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区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智造高地·活力惠阳”再上新台阶。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达64.56亿元,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4.90亿元,同比增长2.5%,外贸进出口总额661.30亿元,增速55.90%,增速居全市第一,基础设施投资、建安投资分别增长18.9%、6.5%,增速均居全市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6亿元,增长4%。全区财政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

  ——重点领域保障有力。一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对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2023年共拨付惠企奖补资金2.31亿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9亿元。二是全力支持“百千万工程”稳步实施,统筹投入31.77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三是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2亿元,全力保障产业园区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023年全区民生类支出63.37亿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45%。投入16.06亿元落实就业养老、退役安置、残疾人、低保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投入教育事业资金19.82亿元,加快教育配套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教育布局,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医疗卫生事业资金9.37亿元,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不断完善全面整改、专业整改、联动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相关镇(街道)、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6月,对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及的9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4个,整改完成率为94.95%,已完成整改问题涉及金额6.45亿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6097.06万元(含挽回损失金额402.62万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或修订完善制度37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9.12亿元,总支出97.26亿元,当年结余结转1.8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9.10亿元,总支出27.90亿元,当年结转结余1.2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2亿元,总支出0.22亿元,年末无结余;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6.51亿元,总支出4.59亿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1.92亿元,以往年度结转结余6.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4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少列部分预算收入。区财政局未及时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1.14万元、罚没收入64.7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20.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88.41万元等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少列当年预算收入,涉及金额1857.09万元。

  2.预算编制不合理、未及时调整预算。区财政局审核不严,未发现镇隆镇财政所超出实际需求编报“行政(参公)人员医疗保险”预算,且对该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的情况未及时提出调整预算要求。截至2023年底,上述资金执行率仅21.95%,年末指标结余172.08万元。

  3.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不够严格。(1)区财政局对国库集中收付清算管理监管不到位,未会同人民银行惠阳支行及时协调解决代理银行清算不及时的问题,43笔清算业务超出规定清算时间2-19个工作日,涉及未及时清算金额81.54万元。(2)区财政局对区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严格的情况监管不到位,部分征地拆迁资金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滞留在专户未形成实际支出,虚增财政当年预算支出,涉及金额56.25万元。

  4.部分预算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或收回。区财政局部分代编预算未按规定时间在6月30日前下达到具体预算单位,涉及金额4356.03万元,超过9月30日仍未下达到具体预算单位,也未按文件规定收回总预算、调剂用于其他支出或平衡预算,涉及金额2201.27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团区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环卫事务中心等5个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结合其他审计项目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预算执行不严。(1)由于项目推进不及时、前期论证不科学等原因,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及下属单位区图书馆、区移民办、区卫生健康局、区环卫事务中心等6个预算单位共18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指标金额2720.71万元。(2)团区委、区医保局、区城管执法局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涉及金额67.03万元。

  2.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1)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区财政局、区移民办向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分配下达资金,造成资金沉淀在乡镇财政所,涉及596.38万元。(2)个别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区城管执法局使用“惠阳区编外用工人员专项经费”不合理,选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未达到学历或专业要求,按专业技术岗位类别薪金标准发放工资不合理,涉及金额273.98万元。(3)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市第六人民医院挤占部分医疗风险基金用于购买团体意外险,涉及金额31.57万元;区卫生健康局挤占部分基本公卫、宣传教育等项目资金用于食堂支出,涉及金额25.31万元。(4)部分结转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三和街道办超两年结转的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7.96万元。

  3.部分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一是区文广旅体局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执行验收程序,合同金额886.58万元。二是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体局和区自然资源局部分项目存在先履行合同后补采购或变更手续问题,涉及4个项目,合同金额442.35万元。三是区自然资源局对应列入中介超市服务目录的采购事项未按规定通过中介超市选取服务单位,涉及2个项目,合同金额11.16万元。

  4.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不到位。(1)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部分合同的绩效考核内容设定不规范。区环卫事务中心“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等3个项目设定的绩效考核标准不科学不完整,如服务人员数量配置考核标准低于合同约定,部分车辆运行轨迹、出船率及船只完好率等合同重要履约内容未纳入合同绩效考核体系。二是部分合同预付款和质保金未约定或约定不合理。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局3个修缮工程项目合同未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或预留保证金比例超出有关标准,涉及合同金额174.11万元。三是部分合同签订不及时。区卫生健康局对其统筹监管的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合同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及时签订,超出规定时间67日。(2)未按合同约定付费。一是区文广旅体局2个项目未达合同约定条件提前付款,涉及提前支付金额83万元。二是三和街道办2个项目未按合同绩效考核约定扣费,涉及多支付服务金额8.26万元。(3)部分合同履约监管不严。区环卫事务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5个项目实际配置人员数量和资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涉及90人。

  (三)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重点关注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三和街道办和秋长街道办未按有关规定建立购买中介服务的绩效管理具体办法。

  2.部分绩效考核目标设置不合理、调整不及时。(1)部分项目绩效考核目标设置不合理。区自然资源局、秋长街道办5个项目存在未结合项目特性合理量化细化绩效目标或设置的绩效目标与项目无关、绩效评价指标权重设置不科学等问题。(2)个别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考核目标设置不合理。区城管执法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与部门重点支出内容、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性不够。如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的三级指标“体检目标”及指标值,与“社会效益指标”无关。(3)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调整不及时。区人社局对年中调增“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预算金额事项未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区财政局审核及指导不到位。

  3.部分绩效评价工作不规范。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医保局等4个预算部门单位9个项目填报的绩效自评情况与实际完成情况不一致,区财政局在审核中未予以纠正。

  二、民生项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社会捐赠资金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至2022年惠阳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区慈善总会对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项目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未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以及跟踪落实具体措施等,也未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2.区慈善总会和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对部分定向用于村庄建设等捐赠款使用督促力度不够,部分项目资金闲置长达2年未及时使用并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16万元。

  (二)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至2022年惠阳区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审核发放专项资金不严。区人社局审核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专项资金不严,向不符合要求的3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补贴,涉及0.44万元。

  2.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区人社局设定的招募见习岗位种类单一,2021至2022年“惠阳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目标对象”所学专业医护类占比不足9%,但区人社局招募的见习岗位医护专业占比超过80%,1312人中仅8人申领了补助资金,专项资金效益未全面发挥。

  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冬修水利工程设计编审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3年度惠阳区冬修水利项目(以下简称:冬修水利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情况及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冬修水利项目统筹管理不到位。项目实施机制存在漏洞,存在项目筛选模式不够科学合理、选取依据不充分以及项目底数不清问题。

  2.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冬修水利项目前期造价控制不到位。部分设计文件内容不合理导致项目送审预算高于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7.42万元,违反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投资控制中逐环节依次控制总投资的规定。

  3.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未按规定组织冬修水利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且部分建设内容存在先施工后立项问题,涉及预算金额93万元。

  4.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设计文件编审工作监管不到位,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是设计深度不符合规定,缺少水文成果等必要基础数据。二是设计内容不全面不准确,缺少地质勘察资料等依据,涉及预算金额212.80万元。三是设计文件未考虑现场道路等现状,无法有效指导施工,涉及预算金额61.60万元。四是设计文件编制错误,土方外运等工程多计预算金额4.50万元。

  (二)御和路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惠阳三和街道御和路改造提升工程(下称御和路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三和街道办未按规定与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变更审批便组织施工,涉及变更12项,金额1149.18万元。个别变更内容不够科学合理。如对原设计中要求保留的树木变更为挖除后重新栽种,涉及挖除、购买、栽种绿化等费用74.26万元,存在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风险。

  2.合同履行监管不严。三和街道办对工程参建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监管不严,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单位存在未按合同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提供基础数据不一致、编制资料不实等问题,影响项目规范化监督管理,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风险。

  3.工程结算审核不严。三和街道办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结算审核不严,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文件存在未按竣工图纸编制、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调差、重复计费等问题,涉及多计多付工程款165.13万元。

  (三)其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1.工程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秋长街道办制定的工程造价限额与招投标评定分离文件未根据区级文件要求制定约束机制、回避机制、全过程“留痕”机制等内控制度;未结合街道办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实际,细化各管理流程。

  2.个别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区文广旅体局挺秀书院修缮工程预算未经财政审核便签订施工合同,且施工合同金额超出建安费概算金额6.15万元。

  3.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图施工。一是三和街道办第三净水厂BOT项目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涉及多计金额20.42万元。二是区文广旅体局挺秀书院修缮工程未按图施工,涉及多计金额11.95万元。

  4.对参建单位合同履行监管和违约行为处罚不到位。一是区卫生健康局对其统筹监管的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一期)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随意变更的行为监管不到位,且对上述违约行为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二是秋长街道办对部分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施工单位派出人员非本公司受聘人员且无相关执业资质,不具备合同文件中要求的专业履职能力等行为监管不到位,且对上述违约行为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三是三和街道办未对第三净水厂BOT项目融资及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全过程监管,也未对投资建设情况开展定期评估。

  5.部分工程项目完工后后续管理不到位。秋长街道办新塘村惠阳公益项目连接路建设工程、新塘村新见路道路建设工程等2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完工后,部分人行道、混凝土道路及园林绿化等内容被周边企业经营者长期占用,影响项目完整使用功能及项目投资效益。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集团”)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融资制度未有效落实。区城投集团未严格执行集团关于融资机构比选制度,存在选取部分贷款融资机构时有效贷款机构参与比选不足三家的问题,且贷款机构未按规定提交报价清单及明确的融资方案等重要资料,比选工作不合理。

  2.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区城投集团部分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未及时收回,涉及13处物业租金金额140.16万元。二是区城投集团受纳场现场管理工作不规范,5个受纳场未按规定接入惠阳智慧城管平台,无法实现智慧管理。

  3.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效益不佳。一是区城投集团下属区科技创新管理公司作为观察员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进度协助把控不到位,投资进度不理想。该基金于2022年1月实缴到位1600万元,截至2023年末仅投资2个项目1150万元,仍有450万元未找到合适投资项目,未能及时发挥政府资金在特定领域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二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22年11月向目标公司投资150万元,该公司按投资要求于当月在惠阳区设立的子公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便于2023年6月注销,投资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4.区城投集团内控制度不够健全,且部分内控制度未严格执行。一是未按规定建立担保、内部资金调度等相关重要控制制度。二是部分内控制度制定不合理,如内控制度规定的物业租赁审批程序、内部执行的会计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公务车购置审批权限设定过高。三是部分内控制度未严格执行。如未按会计内控制度规定对不能全额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未按规定对部分到期物业提前6个月梳理拟定租赁方案;未严格按内控制度规定的初始确认金额标准确认固定资产,涉及51项资产;未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定年限计提累计折旧,涉及15处建筑物和2辆运输设备。

  (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不准确。一是秋长街道办、三和街道办未及时将15项和19项污水支管工程等项目办理竣工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分别涉及结算价金额710.11万元、4273.69万元。二是区卫生健康局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已投产使用的信息化项目未及时结转无形资产并计提折旧,涉及金额2249万元。

  2.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一是市第六人民医院未将“生化免疫流水线”受赠资产登记入账、入库统一管理,年度财务报告也未对捐赠财产情况进行专门说明,涉及金额180万元。二是区委党史办、区卫生健康局、区融媒体中心部分资产未按规定登记资产台账,涉及金额78.56万元。

  3.部分报废资产处理不及时。一是区融媒体中心未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定期盘点,部分已达报废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涉及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约912万元。二是市第六人民医院待报废资产处置进度较慢,部分待报废资产存放在仓库或科室内未及时处置,涉及资产账面原值2641.34万元。

  4.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秋长街道办7处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未及时收回,涉及未收回金额125.54万元。二是市第六人民医院4处物业出租均未经集体决策,也未公开招租,涉及出租面积136平方米。

  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一是秋长街道办采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未经区财政部门以及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涉及2辆消防车共200万元。二是区自然资源局未经审批处置2台公务用车,涉及账面金额43.40万元。三是区自然资源局已报废2辆公务车辆未及时更新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实物资产与公务车管理平台账实不符,涉及账面金额24.18万元。

  6.文物资产登记内容不全面、不准确。区文广旅体局审核汇总上报区财政局的2022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区财政局审核汇总编制的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反映的文物资产内容不全面、不准确,未反映5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资产和48件可移动文物实物量和价值。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秋长街道办和三和街道办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有效开展工业用地项目落地监管工作。秋长街道办未按照《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要求对部分项目及时进行跟踪,2020年至2022年期间有两家企业未达约定产值和税收标准。

  2.征地行为不规范。秋长街道办和三和街道办未经集体决策、未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报批征地红线外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分别涉及红线外征地补偿面积26.97亩、157.48亩。

  3.行政执法工作履职不到位。秋长街道办对违法占用9071平方米土地、非法占用64.18公顷林地搭建临时建筑物未及时拆除、6家洗车企业无证排污等问题,未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行政处罚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4.未将水库承包经营情况按规定备案。秋长街道办2006年3月至2023年6月未按规定将秋长维白水库承包给私营企业用于发展旅游观光业事项向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备案,涉及水库山地面积25亩,年承包费4万元,承包期限50年。

  五、审计移交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至今,区审计局向区纪委监委和有关主管部门移交移送问题线索17条,移交移送问题主要集中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等领域,有关单位正依法依规对移交移送线索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二是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立足地方经济发展实际需要,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效能。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自评的审核力度,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政府采购事项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一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府采购事项闭环监督管理和绩效意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合同内容条款,严格落实绩效考核约定,加强对合同履约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处理力度,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要不断增强规范意识和投资控制意识,持续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关教育与培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加大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编审资料的审核力度,做深做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防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领域,加强风险分析研判,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有序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国企国资领域,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范,抓好重点环节管控,切实管好用好国有资源资产;全面完整核算登记资源资产,确保资源资产安全完整;完善国有企业投融资制度,不断规范投资及融资行为。资源环境领域,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机制,加强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两违”行为的查处,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民生领域,区人社局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有针对性挖掘优质见习岗位,匹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特点和需求,提升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成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职尽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切实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为惠阳打造“智造高地·活力惠阳”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审议。


  链接: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服务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对惠阳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相关附件:
时间:2024-07-31
发布机构:惠阳区审计局
来源: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