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切实保障农民不动产权利。根据《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0]916号)、《惠阳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惠州市惠阳区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12日期间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在线方式(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伯公坳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
电子邮箱:hyqbdcdjzx@163.com
联系电话:0752-3359263;联系人: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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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