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日(星期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0752-336968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hygb3385857@sina.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邮编:516002),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桥背行政服务中心B栋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608室,并信封上注明“《惠阳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在线提交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惠阳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严华春,联系电话:336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