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惠阳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该稿已于2020年4月2日通过“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0年4月2日至5月3日;并于2020年4月1日发函至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截至5月6日,我局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0条、部门意见1条。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
惠阳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附件:惠阳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