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等规定,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我局草拟了《惠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5月9日前通过“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网站”、微信公众号“惠阳发布”及我局一楼公告栏三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6月8日。截至2020年6月8日,未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
《惠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汇总表
单位 | 回复意见情况 | 采纳情况 | 情况说明 |
王小姐 | 建议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让它更加透明。 | 采纳 |
惠阳区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
附:关于征求《惠阳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