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262号)和《惠州市民政局 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惠民〔2018〕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因特殊原因无法纳入低保或特困的边缘家庭或个人严重生活困难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阳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5月18日通过“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7日。截止2020年5月27日,未收到公众提交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公示。
《惠阳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汇总表
惠阳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关于征求《惠阳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关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公众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