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在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李瑞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9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惠阳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度,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大各部门联动督促整改的力度,逐项盯紧抓实,逐件对账销号,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项整改工作组织部署及时有力。 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或通过专题报告的形式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全力推动问题完成整改。二是区政府召开审计整改大会,听取审计查出重要问题汇报,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并按照审计整改意见建议抓好整改。三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区审计部门报送的重要审计报告均作出重要整改批示,要求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办,区审计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督促力度,整改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经济管理制度体系,避免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四是各分管区领导围绕各领域整改事项加强协调推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项目整改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扎实做好审计整改。 (二)区审计部门全面落实跟踪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各项整改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印发《惠阳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细化审计整改责任。二是2023年布置和组织三轮整改进度全面跟踪督促检查工作,全面跟踪指导督促审计整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整改清单管理、挂销号管理、整改分类管理、定期报送整改材料等跟踪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审计整改专业指导和监督。 (三)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审计结果运用力度不断加强。 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组织人事、督办督查力量持续贯通协同,各项联动监督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健全,2023年区审计部门联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制定《移交区审计结果利用专班审计结果事项分类管理措施》《审计问题线索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细化审计结果利用专班事项分类和问题线索管理,不断提高问题线索的分派速度和处理速度;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提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效能的方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在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方面贯通协调机制,增强干部监督合力;联合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修订完善《关于建立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审计结果利用专班召开多次专题工作研讨会,分析研究整改不到位的原因,精准约谈问责,研究专题整改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推动整改贯通协同高效。审计部门联合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开展“审计整改推进会”及“审计整改回头看”,对10个重要审计项目61个问题涉及的10个整改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现场督导、调研访谈、书面汇报等方式联合推进整改。 二、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关于惠阳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99个重要问题,84个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84.85%,15个正在整改(立行立改问题8个,分阶段整改问题5个,持续整改问题2个)。2023年,通过审计整改金额16,024.37万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34项,包括《惠阳区“三旧”改造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惠阳区“三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指引》《惠州市惠阳区土地评估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23年版)》《惠州市惠阳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及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等。区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采取立案调查、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情况 1.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区级预算管理审计发现的预算编制不完整,个别预算部门未落实压减要求、部分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少列预算收入、预算执行审核不严等5个问题。区相关单位通过严控费用支出、上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扣回提前多付工程进度款、优化专项资金划拨流程及时下达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措施已完成上述5个问题整改。 二是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合理、预算支出以及结余结转管理不规范、合同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管理及重大经济事项管理不规范等28个问题。区相关单位通过对本部门的预算、人员、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细化编制2024年预算,上缴以前年度的结余结转资金,重新修订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扣回合同多计多付费用,开展内部专题审计等措施已完成上述28个问题整改。 三是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发现的部分预算部门对项目绩效申报工作重视不够,区财政局审核指导力度不足,项目资金绩效申报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绩效评价工作不够规范等3个问题。区财政局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目标业务培训、定期通报、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第三方出具结果的复查和审核等措施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部门通过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并参加财政局组织的绩效工作培训等措施已完成上述3个问题整改。 2.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实及民生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的区市场监管局对物业公司代收代付或转供水收费行为检查监督工作不到位,部分商业综合体的物业公司代收代付或转供水收费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以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持续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信贷支持优惠政策的2个问题。区相关单位已通过开展现场检查、规范收费行为、退还费用等、制定《惠州市惠阳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与风险补偿资金托管机构和合作银行签订协议等措施已完成上述2个问题整改。 二是医疗卫生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部分服务合同签订缺失重要条款,服务费用约定不合理、区卫生健康局医疗废物清运服务工作监管不到位,服务费计价和监督缺乏依据等5个问题。区相关单位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测算合同服务费、更换服务方等措施已完成上述5个问题整改。 三是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分配不规范,未按规定提取助学资金,公办学校建设工程管理不到位等7个问题。区相关单位通过“轻重缓急”原则进行分配专项资金、开展学生资助检查工作、印发《惠阳区教育扶困助学工作方案》、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处理处罚等措施已完成上述7个问题整改。 3.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参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派驻人员和设备,存在违规违约行为,工程造价管理、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管控存在问题,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工程监理监管机制作用未发挥等17个问题。区相关单位通过加强监管、对违约单位进行处理处罚、追回多计工程款等措施已完成10个问题整改。 二是林业工程审计发现的区自然资源局未对林业工程结算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对林业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不到位,监理单位合同履行不力等5个问题。区自然资源局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追加服务考核评价、处罚违规单位、退还多付工程款等措施已完成上述5个问题整改。 4.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发现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要求、林业资源管理及制度制定不够完善、林业资源资产监管不到位等14个问题。区相关单位通过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补录固定资产、修订公务车管理制度及安装定位系统、印发《惠州市惠阳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实施方案》、补植补种复绿工作等措施已完成13个问题整改。 二是区属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国有企业资产有效运营不足、经营考核目标设定不够合理、生产经营结果不佳、内部制度制订存在缺陷和缺失、法人治理机制基本未发挥作用、人才结构不合理等13个问题。区相关单位通过积极与区国资事务中心沟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审工作专题培训、修订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定期组织监察审计部参加内部会议、引进硕士研究生、定期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措施已完成6个问题整改。 (二)未完成整改的情况 1.关于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公路事务中心未严格督促参建单位按合同约定派驻主要人员履约,工程参建单位存在违背投标承诺,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工作流于形式等5个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区公路事务中心根据龙湖东路工程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了10万元处罚,约谈施工单位,并将施工单位不良行为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对应评价扣除13.2分,并向市区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对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已根据安置房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对违规参建单位处罚违约金36万元,对监理单位多次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函,并进行了12.70万元的罚款处理,区住建局对该监理单位进行了动态违规扣分。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区公路事务中心和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未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整改推动不力,对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处理处罚力度不够,监理单位仍存在履约不到位情况。下来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区公路事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建议和合同约定督促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履约,并严格按规定处理。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3月,按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2.关于龙湖东路工程和永良围工程造价管理、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管控工作不到位的2个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区公路事务中心已在龙湖东路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了质量安全检查与第三方抽查检测,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相关约谈与处罚,同时在2023年7月全额扣除了施工围挡工程款194万元,计划对相关围挡费用据实开展结算。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区公路事务中心未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整改推动不力,仍未按审计处理意见完成对项目全线施工情况的排查工作,审计指出的工程质量隐患与财政资金损失风险依然存在。下来区公路事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建议,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排查,据实支付工程款,并扣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并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3月,按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3.关于区征地储备中心收集土地资产成本核算的资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区征地储备中心从2023年6月起,更新土地入库及出库台账,每一宗地块出库成本,单独填报《储备土地成本核算一览表》。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区征地储备中心虽规范了对新增土地成本核算,但未完全按照审计意见建议对历史土地成本全面清查,影响地价底价决策,离审计整改要求仍有差距。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12月完成阶段性整改,按持续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4.关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集团”)资产有效运营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区城投集团对符合出租条件的资产按照“应租尽租”原则进行出租,制定了《区内外大宗资产利用计划》,积极对接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自然资源局及各镇街,计划采取招商引资、“三旧”改造或合作开发等方式全面提高资产使用。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由于区城投集团对资产全面盘活、有效运营仍需长期推进,下来应根据已制定的《关于大宗资产利用、处置计划的报告》推进国有资产有效运营,增加集团收益。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3月前盘活现有资产,完成阶段性整改,按持续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5.关于区国资事务中心对区城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经营考核目标设定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区国资事务中心2023年3月印发了《惠阳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增加了生产经营考核目标;区城投集团根据制定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草案)》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并在考核任务目标中列入经营利润、营业收入、人工成本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并加入重点工作指标。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由于区城投集团上述报审文件正按程序审核,下步待审核通过后有效实施。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3月,按分阶段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6.关于区城投集团生产经营结果不佳,市场开拓意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区城投集团一是下发文件到各子公司,要求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加强对外承接业务能力和自身造血能力,不断提高经营效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市场化经营制度报区城投集团审定;二是多元化拓展对外融资渠道,目前涉及融资渠道包括银行借款、金融租赁、商业租赁及信托等。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由于区城投集团对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虽采取了各项措施,但需逐步试行,仍要观察其实际经营运行成果,此问题需长期推进。下来区城投集团需按照审计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能力,不断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3月前完成各级措施制定工作,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分阶段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7.关于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制度制订不健全2个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制订《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企业议事规则;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制定了《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两个公司虽已制定和修订了部分内部控制制度,但离审计整改要求仍有差距,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并有效落实。下来区审计局将加强对两个公司的整改指导,指导其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人员配备、职责权限等制度。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3月,按立行立改问题进行管理。 8.关于区城投集团部分外部董事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董事会与监事会实际作用未发挥,且内部审计监督过度依赖第三方、人才结构不合理的2个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区城投集团于2023年7月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确外部董事需履行的职责,根据2023年6月制定的《区城投集团2022年度外部董事履职评议方案》对外部董事2022年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另外,积极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董事会,发挥外部董事和监事的战略决策专业指导和监督作用;区城投集团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监察审计部人员开展内审工作专题培训,定期组织监察审计部参加内部会议,统筹调派集团各部门或下属公司相关人员参与内部审计,不断统筹人力资源,提高内审人员业务能力,减少对第三方依赖,并制订《工薪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方案》规范用工形式等进行整改。 未完成整改原因及下步整改要点:区城投集团未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仅修订了部分内控制度,离审计整改要求仍有差距,外部董事和监事的监管作用仍未很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仍依赖第三方,人才结构不合理没有实质性改变,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下来区城投集团要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建议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加大重点岗位人才引进力度,充实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内部人员能力培养,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和监事作用。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2024年3月前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分阶段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五、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 一年来,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专业要求较往年有一定程度提高,对审计整改不力的责任追究也有了显著认知,同步提高全区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水平,审计整改工作效果进一步提高。经对目前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共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部分问题客观上整改难度较大,需不断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有的历史遗留问题须多部门共同提高认识,逐步推进,如土地资产成本核算问题。有的问题需不断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如国有企业资产有效运营不足、生产经营结果不佳,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部分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被审计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问题整改担当意识不够,整改主动性不足;二是部分被审计单位仍未建立健全内部顺畅高效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整改措施停留在表层,未能从根源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三是部分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仍未健全,通过内审工作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专业有效整改的作用仍未发挥。 (三)各部门审计整改联动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区审计部门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的力度逐年加强,但整改专业指导力度和专业考核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完善,联动监督、约谈、通报的及时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责任。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及时部署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精准施策,按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牵头研究、系统解决审计查出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区审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办要加强日常整改联动,加大专业督促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 (二)深入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内审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加强内设机构联动,加强内审部门的事中监督,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共同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三)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并推动联动机制高效运行。区审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审计整改约谈和追责问责机制、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督办监督、人大监督、人事组织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的贯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考核、通报、移送的力度和速度,加强审计结果利用,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威慑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
链接: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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