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惠阳市监秋长处罚〔2025〕44号 | 深圳市惠德福超市有限公司秋长分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航空杯 | 深圳市惠德福超市有限公司秋长分店 | 古春新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航空杯 |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9日 |
2 | 惠阳市监秋长处罚〔2025〕38号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辉辉副食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航空杯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辉辉副食店 | 古鹏辉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航空杯 |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9日 |
3 | 惠阳市监秋长处罚〔2025〕39号 | 广东鑫万峰百货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杯子 | 广东鑫万峰百货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胡曙霞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杯子 |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9日 |
4 | 惠阳市监瓦窑坑处罚〔2025〕4号 | 广东工匠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 | 广东工匠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 李昌泽 | 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6日 |
5 | 惠阳市监瓦窑坑处罚〔2025〕11号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佰惠鲜超市涉嫌销售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案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佰惠鲜超市 | 张炳江 | 销售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 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4日 |
6 | 惠阳市监新城处罚〔2025〕17号 | 白光源涉嫌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案 | 白光源 | | 当事人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4日 |
7 | 惠阳市监新城处罚〔2025〕15号 | 胡清溪涉嫌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案 | 胡清溪 | | 当事人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2日 |
8 | 惠阳市监新城处罚〔2025〕14号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张名深水产品店涉嫌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案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张名深水产品店 | 张名深 | 当事人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3日 |
9 | 惠阳市监新城处罚〔2025〕16号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刘建波海鲜档涉嫌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案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刘建波海鲜档 | 刘建波 | 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4日 |
10 | 惠阳市监新城处罚〔2025〕18号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沈文记海鲜档涉嫌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防水秤进行贸易结算案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沈文记海鲜档 | 沈文成 | 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4日 |
11 | 惠阳市监新圩处罚〔2025〕16号 | 妈妈购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案 | 妈妈购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黄力凡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