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惠阳市监大埔处罚〔2025〕10号 | 管波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管波 |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种类: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15日 |
2 | 惠阳市监秋长处罚〔2025〕1号 | 惠州市新合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白砂糖 | 惠州市新合益食品有限公司 | 李丕华 | 生产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白砂糖 | 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
3 | 惠阳市监秋长处罚〔2025〕30号 | 惠阳一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秋长康复分店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惠阳一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秋长康复分店 | 吴洁鹏 | 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
4 | 惠阳市监瓦窑坑处罚〔2024〕127号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魏鲜果蔬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魏鲜果蔬店 | 魏建章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罚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7日 |
5 | 惠阳市监新圩处罚〔2025〕13号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邻家驿站便利店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邻家驿站便利店 | 郑珍珍 | 向未成年人销售酒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3日 |
6 | 惠阳市监处罚〔2025〕4号 | 惠州市安腾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案 | 惠州市安腾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邹博涵 | 当事人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 | 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8日 |
7 | 惠阳市监镇隆处罚〔2025〕8号 |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聪聪百货店涉嫌在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活动案 |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聪聪百货店 | 邹振颖 | 在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活动 |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应当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
8 | 惠阳市监镇隆处罚〔2025〕9号 | 陈启林涉嫌在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活动案 | 陈启林 |
| 在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活动 |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应当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主动履行完毕 |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