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FGS—2018—012
惠阳府办〔201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高标准厂房建设财政奖补管理暂行办法》业经五届3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惠州市惠阳区高标准厂房建设财政奖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完善工业项目载体建设,推动工业“上楼”主动向空中要资源建设高标准厂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7〕162号)的通知精神,以及我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财政奖补是指区政府为鼓励辖区内制造业项目建设高标准厂房,由区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下称“奖补资金”)。
第三条 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科学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接受区审计、纪检部门督查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奖补资金采取“自主申报、政府审核、社会公示、财政奖补”的方式,各镇(含街道,下同)及区财政、住建、发改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共同管理,确保奖补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 高标准厂房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发建设。
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惠阳辖区内,由符合条件的开发业主,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建设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厂房建设规模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房,包括制造生产厂房和配套员工宿舍,但不包括用于孵化和研发的工业物业用房。
第七条 奖补条件。高标准厂房奖补应符合下列条件和标准:
1.适用对象。高标准厂房开发业主必须为在我区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和产业开发商,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
2.建设规模。高标准厂房区域建设用地须依法使用规划用途为工业的国有建设用地,区域项目总投资规模2亿元以上,总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5,总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35%。
3.建设标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高标准厂房。新建或扩建单栋厂房地面以上4层(含4层),且建筑单体总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或扩建单栋配套员工宿舍地面以上6层(含6层),且建筑单体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4.产业要求。高标准厂房进驻产业原则上为制造业,并且符合《惠阳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惠州市惠阳区项目引进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第八条 申请期限。符合第六条适用范围和第七条奖补条件,在本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高标准厂房;以及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本办法实施截止日后2年内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高标准厂房,均可申请奖补资金。
第三章 奖补措施
第九条 奖补方式。区政府采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先征收后奖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厂房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十条 奖补标准。地面以上4层(含4层)至地面以上8层(含8层),奖补标准25元/平方米;地面以上9层(含9层)以上,奖补标准35元/平方米。
第四章 奖补程序
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申请高标准厂房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5份(申请企业及审核单位各执1份):
1.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
2.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立项证明;
3.项目国土使用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复印件;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条 审批流程。奖补资金按以下程序执行,各部门审批流程时间为3个工作日。
1.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厂房,业主企业按申请材料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向项目所在的镇街提交奖补申请。
2.审核。镇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依次提交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区发展改革局审核。
3.公示。镇及区直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区发展改革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区发展改革局审查符合奖补的高标准厂房,由区发展改革局报区财政局核拨奖补资金。
4.拨付。区财政局依据奖补标准和镇、部门审核意见及公示审查意见,核定奖补金额,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划拨项目所在镇,再由项目所在镇拨付给项目企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奖补资金须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奖补资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
第十四条 获得高标准厂房建设奖补资金的企业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区发改、审计、财政、商务、住建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表:
惠阳区高标准厂房建设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
一、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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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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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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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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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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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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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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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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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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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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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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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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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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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项目占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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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项目总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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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投资强度(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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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奖补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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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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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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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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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奖补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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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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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承诺,提交申请内容材料真实有效,数据准确,符合政策法规规定,如有虚假欺诈情况,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签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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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意见:
| ||||
镇街初审意见:
1.奖补条件 符合 囗; 2.投资规模 符合 囗;
3.土地利用规划 符合 囗; 4.城规 符合 囗;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 ||||
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核意见:
1.竣工验收 合格 囗;
2.建筑容积率 符合 囗;
3.建筑密度 符合 囗;
4.核定奖补面积及金额:
平方米 元。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 区发展改革局审核意见:
第一条 产业规划 符合 囗;
第二条 项目立项 符合 囗;
3.投资强度 符合 囗。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 |||
公示意见情况:
1.无 囗; 2.有: 。
区发展改革局审查意见:
签章:
日期:
| ||||
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1.奖补标准 符合 囗;2.核定奖补金额 元。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