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19438-9/2020-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0-09
名称: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惠阳府办〔2018〕32号 HYFGS—2018—014 发布日期: 2018-10-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次数:-

已失效图片.jpg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业经3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文广新局反映。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  

               2018927  


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  

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吉他特色产业,新增经济增长核点,全面推动和构建政府积极引导、市场运作为主的多层次、全方位支持吉他企业融资需求的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吉他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成长型吉他企业抵押物不足或无有效抵押的融资难题,推动我区吉他及相关行业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中共惠阳区委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定》(惠阳委发电〔2016159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由政府与合作银行共同建立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区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以引导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吉他产业发展。  

第三条  建立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合作银行为数据库内的吉他产业企业提供贷款,基金专项用于补偿贷款所发生的损失。  

    第四条  基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省、市确定的产业发展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导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共同支持吉他企业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区政府成立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对基金的使用、运作进行管理。基金管委会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主任,成员由区文广新局、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和中国人民银行惠阳支行、秋长街道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局,作为基金运作的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管委会的日常运作。  

第六条  基金管委会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基金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确定和变更基金的合作银行  

(二)提出完善基金管理办法的建议及日常工作规范  

(三)审议合作银行的利用基金的贷款(以下基金贷款)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审核上报基金补充资金方案,变更基金规模  

(五)核准基金的划拨  

(六)贷款的风险补偿损失确定、偿付和核销坏帐  

(七)核准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入库名单  

(八)监督有关基金贷款的使用效益情况。  

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区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基金设立、运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开设基金专用存款账户;负责建立数据库  

(二)区财政局负责基金划拨、资金补充;协助审批基金补充资金方案、变更基金规模;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三)区审计局负责对基金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四)区金融办负责协调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等。  

(五)中国人民银行惠阳支行建立和完善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导和协调合作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专门针对企业的信用评审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七条  合作银行的主要职责。  

合作银行采取遴选的办法产生。一般由银行自愿报名,基金管理委员会遴选1~2家银行机构,作为合作银行。  

(一)执行经基金管委会批准的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基金管委会报告有关授贷企业基金贷款使用情况。  

(二)与数据库内的企业开展基金贷款业务。  

1.按基金总额的10倍向数据库内的企业提供贷款,基金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低于金融机构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2.对数据库内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放大抵押物价值(按市场评估)最高至100%的贷款或发放无抵押贷款。  

(三)对数据库内申请基金贷款的企业自行评审,评审结果不受基金管委会干预。  

(四)依法和本办法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五)提请基金管委会审议基金的偿付和核销坏账。  

(六)监督相关基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  基金规模及期限  

     第八条  基金的启动资金为1000万元。在合作银行开设由基金管委会管理的基金专用存款账户,基金划付须由基金管委会核准确认,利息纳入本金。基金设立期限暂定为5年。期限届满后,基金管委会须于2年内向区财政退还基金本息;如发生风险补偿,按追偿实际结余退还区财政。  

     第九条  基金运行初期以国有商业银行为试点合作银行。基金管委会与合作银行协议运作基金,每次协议期限为5年。在基金设立期限内,合作协议期满后,若基金管委会与合作银行均无书面提出终止合作意向,则合作协议续签,合作期限顺延。  

  

第四章  入库条件及程序  

第十条  基金管委会根据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镇政府(街道办)、合作银行推荐和企业申请等,每季度一次核准进入数据库的吉他企业名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企业申请加入数据库的条件。  

(一)企业范围:在惠阳区辖区内经惠阳区所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营吉他生产及相关业务突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经营业绩逐年增长的优质成长型,具有吉他相关专利,先进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吉他产业企业,可以放宽企业限制条件。  

(二)企业经营状况:近2年来,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0%,企业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持续正增长。  

(三)信用记录:近2年企业及主要股东(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市联合征信系统等征信机构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  

(四)纳税情况:近2年纳税信用良好,按规定申报纳税,不存在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加入数据库的程序。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吉他产业企业可向区文广新局提交申请,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亦可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推荐企业。  

(二)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汇总企业申请,经审查核实后,报基金管委会审核,核准进入数据库的企业名单。  

    第十三条  入库的企业每年向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报送企业当年上半年和年度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的当年上半年和年度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  基金管委会对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每年对数据库内企业按入库条件复核一次,发现企业有以下行为的,予以除名,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数据库,并录入市联合征信系统。  

(一)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二)获基金贷款后,不履行合同按期付息还款或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且造成基金损失的  

(三)有挪用或改变基金贷款用途的  

(四)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基金贷款行为的。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入库申请,参照以上条件和程序进行入库资格审定。  

第五章  贷款程序及额度  

 第十五条  基金贷款办理程序。  

(一)企业申请。数据库内有贷款需求的吉他产业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基金贷款。  

(二)申请受理。合作银行受理企业申请;按本银行的企业贷款审理程序自行完成对申请企业的初审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与申请企业签订相关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三)抵押措施。针对受贷企业的实际情况,合作银行可要求申请企业提供适当抵押,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及企业保证金。  

(四)贷后跟踪管理。合作银行按职责对贷款企业进行贷后跟踪管理。  

合作银行每月将基金贷款情况汇总报送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基金贷款额度及期限。  

微型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小型企业不超过500万元,中大型企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对单户中小微企业基金贷款每年只限一笔,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基金贷款未还清的,不受理该企业新贷款申请。  

贷款的额度审批,充分考虑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纳税持续并呈递增趋势,作为审批条件的主要参考,或者按照提高一个档次的额度进行审批。  

   

第六章  风险控制及代偿  

第十七条  企业通过基金获得的贷款只能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购买土地、厂房、生产设备、采购原材料、自主创新研究开发、技术改造等,严禁用于偿还旧债、发放拖欠工资、转借他人和资本市场上的投融资担保等。如发现企业挪用或改变基金贷款用途的情况,基金管委会有权要求合作银行提前向企业收回贷款,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八条  合作银行应建立风险预警信息传达机制,每季度向基金管委会汇报基金贷款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对贷款企业的以下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一)资产负债率连续3个月上升,并较贷款初期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
    (二)流动比率连续3个月下降,并较贷款初期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三)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存在虚增实收资本、抽资逃资现象  

(五)存在违法经营
    (六)认为有潜在风险损失的可能现象。      

当出现以上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合作银行应报告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共同商讨应对方案,控制贷款风险的发生。  

第十九条  当企业的基金贷款逾期率(逾期贷款额/贷款余额)超过5%时,合作银行应立即报告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并暂停发放新的基金贷款业务;逾期率下降后,可恢复基金贷款业务。  

第二十条  本基金承担基金贷款损失补偿最高不超过30%,其余的贷款损失由合作银行承担。  

基金动态最大承担贷款损失为基金的累计余额。当基金余额不足于承担基金贷款损失补偿时,不足部分仍由合作银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基金贷款损失补偿程序。  

(一)当企业的基金贷款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经合作银行按规定确认为不良贷款后,合作银行应向基金管委会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并提出补偿申请。经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核实并经基金管委会批准后,在60天内按不良贷款本息(不含复利和罚息)总额30%的比例,将基金先行代偿给合作银行。  

(二)当企业的基金贷款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合作银行应积极及时追讨和清偿,或依法对贷款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采取追讨、清偿或仲裁、诉讼等所有相关法律手段后,如无发生实际损失,合作银行应将基金管委会先行代偿的资金退还到基金账户;如发生实际损失,合作银行应将追偿后所得,按30%的比例退还到基金账户。  

第二十二条  基金代偿损失经确认后,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提请基金管委会进行坏账核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101实施。有效期5年。  

附:解读《惠州市惠阳区吉他产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