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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圩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1 16:49:49
来源:新圩镇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新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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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圩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经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稳住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字在先、“严”字当头、“实”字为本,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系统治理,做深做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对全镇所有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发挥专家指导服务的积极作用,助力企业精准查找问题隐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和重大事故隐患,严格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做到“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隐患未消除不放过”,攻克一批长期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难题,高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显著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工作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推动属地、行业、企业三方协同排查,集中力量开展全年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从源头上提升工程与产品安全质量,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全面动员各行业领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摸清企业和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隐患治理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1)重点行业领域排查:结合新圩镇产业特点,重点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工贸、消防、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经济发展组、新圩派出所、塘吓派出所、自然资源所、规划建设组、道路组、农业农村组、水利组、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专职消防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全面排查厂中厂、“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商贸集区、交通运输枢纽站场、文体场馆、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景区景点、宾馆民宿、聚餐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高风险性游乐活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锂电池、既有建筑(含自建房)、玻璃幕墙、保温材料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区域的事故隐患。加大对农村、出租屋等区域的排查力度,确保人员居住和活动场所安全。(各村(社区)、中心小学、新圩中学、新圩第二中学、约场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经济发展组、新圩派出所、塘吓派出所、规划建设组、道路组、文体组、卫健和民政组、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供电所、专职消防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危险作业排查: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电气焊特殊作业,地下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交底、风险辨识管控。(各村(社区)、经济发展组、规划建设组、道路组、农业农村组、水利组、应急管理办、供电所、专职消防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重要工程排查:吸取典型工程建设领域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程治理行动,聚焦地下工程、桥梁工程、大跨度建筑工程、临水临崖临坡基础设施等重要工程,从图纸设计、建材质量、施工流程等方面入手,压实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参建各方全链条责任,从源头提升工程质量,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地理环境和城镇建设需求,重点关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划建设组、道路组农业农村组、水利组、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敏感时间节点排查: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各村(社区)、新圩派出所、塘吓派出所、文体组、应急管理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技能大培训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深入宣传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的任务要求,全面、精准地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关键人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6)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要求,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在6月30日前,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培训内容要聚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升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邀请行业专家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进行经验分享和案例分析,并多元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减轻基层人员培训负担,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重点行业负责人培训: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完成2025年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文物建筑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任务。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自身产业特点,针对性加强本辖区、分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应急管理办、文体组、专职消防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高危行业人员培训考核: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培训考核档案,跟踪从业人员培训效果和技能提升情况。(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特种作业管理优化: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操作规程。(规划建设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管理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专家服务指导帮扶:结合“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针对技术力量薄弱、专业问题把握不准等短板,精心挑选高水平安全专家,围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开展服务帮扶,坚持“找真专家、真下基层、真查隐患、促真整改、营造真氛围”,帮助企业查隐患、提能力、解决安全难题。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合理分配专家资源,提升检查排查专业性,提高帮扶效果。(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利用安责险深度参与隐患治理:结合《惠州市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质效试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服务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作用,搭建保险机构等社会服务力量共同帮扶的平台,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性。建立安责险服务评价机制,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闭环。

  (12)深入现场调研指导:坚持眼睛向下、深入现场一线,切合实际需要,指导帮助企业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其健全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做到“会查隐患、真查隐患、查真隐患”。建立现场调研指导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标准解读与研究:加强对法规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及时组织培训会议等活动,贯彻落实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于现行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尚未覆盖的行业领域,要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聚焦近年典型事故暴露的问题根源,结合实际对新兴行业和特色产业的事故隐患进行研究,可制定相应检查或判定标准,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配套文件,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排查工作指引编制: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指引,利用隐患图例、案例分析等方式,详细说明隐患排查方法、处置步骤、治理标准。积极运用图文并茂的方式为安全检查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日常工作提供参考。(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督办整改制度:持续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落实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督办工作台账,跟踪督办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分级督办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其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分级、分类梳理汇总,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原则加强督办,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明确督办的责任和流程,提高督办工作效率,确保闭环整改到位。(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把质量安全关,从源头筑牢本质安全基础

  (17)严把使用端: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差、风险比较高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快化工行业老旧生产装置设施更新改造,实施自动化、智能化安全提升工程;强化住宅老旧电梯安全整治;加快国四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推进城区生命线、游乐设施、燃气管网等重点领域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和安全技术装备更新,引导居民加快淘汰老旧和安全标准低的电动自行车、热水器、燃气管阀灶具等,解决一批本质安全“老问题”。(各村(社区)、经济发展组、新圩派出所、塘吓派出所、规划建设组、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文体组等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严把生产端:以实施标准领航行动为契机,着力完善和提升强制性标准体系,通过标准提升促进本质安全提升。严格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燃气用具、建筑保温材料、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产品质量监管,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加大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燃气燃烧器具及安全附件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力度,推进落实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从源头上提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规划建设组、市场监管管理所、文体组、专职消防队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严把管理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推进公路、桥梁、隧道、堤坝、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自建房、城镇玻璃幕墙等建立“全生命”周期安全质量管理机制,要全面梳理评估工程质量,做到心中有数。(规划建设组、道路组、农业农村组、水利组、文体组、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科技端:配合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推动更多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强卫星通讯、无人机、机器人等先进装备配备,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控水平。(各村(社区),镇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阶段

  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5年4月初)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省考核巡查重点事项,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查整治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并全面排查治理本部门本系统各类隐患,避免“一刀切”。有关做法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镇安委办。

  (二)隐患排查整治和专家帮扶服务(2025年12月31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所有行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广泛开展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明查暗访,督导企业切实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一次)。推动企业真实排查整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省考核巡查重点事项,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专家帮扶服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按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定,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排查整治和帮扶服务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三)总结提升(2025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可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联动工作体系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协作构建协同高效工作体系,严格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有序推进。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总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是构建联动指挥体系,推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安全生产专家库、信息化平台等资源,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治理格局,提升行动的整体效能。

  (二)多措并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走深走实

  各村(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取得实效,与治本攻坚行动有关数据要及时完整上报。

  (1)全面深入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鼓励企业自查自改,依托科技化手段建立隐患管理“清单化”,持续动态更新,实现对事故隐患的实时掌握和动态管理。

  (2)专家精准帮扶:积极搭建政府部门与企业单位精准对接的帮扶桥梁,建立“企业下单+部门接单”模式,精心挑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深入现场,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针对性指导帮扶,助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一企一策”诊断报告制度,针对高风险企业实施“回头看”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鼓励报告举报:用好“发动员工报告企业内部的事故隐患、鼓励群众举报自己身边的事故隐患”两个渠道,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排查效率,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改、重大风险得到管控,筑牢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的群众路线。

  (4)科技兴安支撑:配合推进“两新”安全工程,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升级迭代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以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全媒体+全周期”宣传体系,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1)打造立体传播矩阵:定期推送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案例,扩大行动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2)创新互动宣传形式:通过组织“全民隐患随手拍”、企业家安全承诺等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度和互动性。

  (3)开展“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行业技术骨干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定期开展安全体验巡回展、安全知识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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