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全面提高应对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或减少水库大坝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提高社会、公众及大坝运行管理单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指导地方政府、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下游公众、库区周边群众应对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结合尖锋水库工程的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尖锋水库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抢险、救灾联动处置工作。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纲》、《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720-2015)、《溃坝洪水模拟技术规程》(SL164-2010)、《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SL483-201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
1.3编制原则
(1)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要以确保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
(2)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3)强调“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水库大坝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避免事故发生和减少损失的对策和措施,并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准备。
(4)突出“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水库实际,主要以文字和图表直观表达,形成指导性强的书面文件。
(5)力求“协调一致”原则,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与衔接,应急保障资源尽量共享。
(6)实行“动态机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
1.4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分为四类:自然灾害类事件、事故灾害类事件、社会安全类事件和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
根据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可按以下原则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 、III级 (较大) 和Ⅳ级 (一般) 。
(1)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洪水位及以上;
——大坝出现特别重大险情,抢险十分困难,很可能造成溃坝;
——库区大范围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4项及以上超标,且至少2项超标2倍以上;
——生命损失不少于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小于1.0亿元,或社会与环境影响特别重大。
(2)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为Ⅱ级(重大)事件:
——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但低于校核洪水位;
——大坝出现重大险情,具备一定的抢险条件,险情基本可控;
——库区较大范围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4项及以上超标,且至少2项超标1倍以上;
——生命损失小于30人且不小于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 1.0亿元且不小于0.5 亿元,或社会与环境影响重大。
(3)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为Ⅲ级(较大)事件:
——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但低于设计洪水位;
——大坝出现重大险情,抢险条件较好,险情可控;
——库区局部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1~3 项超标,且至少1项超标1倍以上;
——生命损失小于10人且不小于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0.5亿元且不小于0.1亿元,或社会与环境影响较大。
(4)事件导致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为Ⅳ级(一般)事件:
——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但低于防洪高水位和设计洪水位;
——大坝出现一般险情,且险情可控;
——库区局部水质污染,水质监测项目有 1 项超标;
——生命损失小于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0.1亿元,或社会与环境影响一般。
2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2.1水库工程概况
2.1.1水库工程基本情况
径子头水库位于麻溪水上游,坝址位于惠阳区永湖镇麻溪村,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的小(1)型水库。径子头水库集雨面积2.425km?, 坝址以上河长为1.85km,河床干流比降为0.0699, 总库容 169.19 万m?。现状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主坝1座、副坝1座、溢洪道1座、输水涵管1座。现状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由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府主管,永湖镇水利水电管理所负责管理。
2.1.2 社会经济概况
径子头水库位于淡水河下游左岸,惠阳区永湖镇麻溪村,地理位置东经114°22'54",北纬22°56' 40"。该库于1968年8月动工兴建,于1970年12月竣工。库区集雨面积2.425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69万立方米,正常库容118万立方米。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一)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5000亩,现达灌溉面积3500亩。工程失事时严重影响下游耕地面积3500亩,威胁麻溪村、虎爪村共0.5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2突发事件分析
2.2.1突发事件类型
突发事件可分为自然灾害类事件、事故灾害类事件、社会安全类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
(1)自然灾害类事件。因暴雨、洪水、地震、地质灾害、上游大体积漂浮物撞击等原因导致的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
(2)事故灾难类事件。因工程质量缺陷、调度与运行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或影响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水污染事件。
(3)社会安全类事件。因战争、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的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水污染事件。
(4)其他可能导致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水污染的突发事件。
2.2.2 可能突发事件
水库可能突发事件如下:
(1)水库上游发生超标准洪水(溢洪道正常运行),坝顶漫溢引起大坝溃决。
(2)水库汛期库水位超过设计水位或接近设计水位,坝体的抗滑稳定性降低或达到最低值,导致背水坡垮塌。
(3)水库汛期水位较高,坝体的安全系数降低,又遭遇暴雨或长期降雨,坝体饱水程度进一步加大,土体强度降低,最终导致背水坡垮塌。
(4)水库在超设计水位或汛期高水位持续作用下,放水隧洞、输水涵管与土坝的接合部位或其他薄弱部位产生位移张开,使水沿缝渗漏,形成渗漏通道。
(5)水库由于水质污染导致库区鱼虾死亡、灌区农作物死亡甚至危及食用者的生命健康。
2.2.3突发事件后果分析
2.2.3.1洪水致溃坝原因及后果
水库大坝的建造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综合效益,为人类的生存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水库的存在对下游居民的生产活动也有着潜在的风险。因此,需要确保每座水库大坝的安全,尽可能的减少溃坝突发事故的发生率和垮坝洪水事件所带来的灾害。根据我国水库溃坝统计资料及本工程的特点,可能发生的溃坝情况如下:
表 2-1溃坝原因分析
溃坝损失后果包括溃坝造成的下游淹没范围内生命损失、经济损失、社会与环境影响的总和。 在紧急情况下,市、县(区)政府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负责对洪泛区受影响的居民发出警报并及时有效的组织疏散工作。
另外,做好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可以很好的提高水库大坝的安全标准。工程措施主要有防洪安全措施、现场工况和地震安全措施。非工程措施主要有: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水库安全操作导则、水情警报系统的应用、应急行动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人员培训和紧急状况汇报等。通常非工程措施的采用比工程措施更为合理有效。
2.2.3.2突发水污染原因及后果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主要因素包括:
1.生活污染: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库区或上游河道,生活垃圾直接倒入库区或上游河道。
2.工业污染: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库区或水库上游。
3.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化肥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随降雨产汇流汇入库区或上游河道。
4.在库区或上游河道运输各种有毒有害物时不慎泄漏。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后果及危害主要包括:
1.危害人体健康: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单一源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影响主要是由直接接触受污染的水体引起。另外,突发水污染事件还会对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2.对水环境、水生态的危害:突发重大水污染事故时,会严重破坏下游水环境安全,还会威胁到下游城区的供水安全。此外,重大突发水污染事故可能会造成一定区域的生态失衡,甚至导致生态环境难以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威胁较大。
3.经济社会损失: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尤其是对水产品种养业造成的直接损失巨大。污染事件发生后的长期整治和恢复所需要的费用也很多。
突发水污染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与当地人群的生活习惯、人们的教育程度,以及政府的管理水平、媒体的活跃度以及区域外界影响等等社会环境因素密切相关,主要表现在:①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一定的人员伤亡,从而引起社会纠纷,造成日常生活秩序混乱;②事件发生对污染区以及附近的住户造成无形的心理压力,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③事件可能引起大量人口被迫迁移,带来相关的社会问题。
3应急组织体系
3.1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是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其他部门和人员要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安排。
3.1.1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表 3-1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名单
3.2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
表 3-3 水库抢险队伍名单
4运行机制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平时是一个计划,在应急处置时是行动指南,预案运行机制是周密计划落实为有效行动的重要保障,按照“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会商、预案启动、指挥协调、抢险救援、服务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流程,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涉及工矿企事业单位、公众等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及相互之间的关联。
4.1预测与预警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预测预警是预案整个运行过程中的第一道防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包括仪器监测、人工巡视检查及警报系统。仪器监测通过布置于大坝内、外部的渗流、变形、应力等监测设施,基于实时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对大坝安全性状进行监控,出现异常时实时报警。
建立有效的水库大坝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做到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为应急处置赢得足够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防止水库突发事件演变为恶性致灾事故,对降低生命损失尤其关键。
4.1.1水情与工情监测
水情与工情监测系统可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气象信息和水文信息监测
以市气象局和水文局为主。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市水文局负责测报雨情、水情,预测水库所在流域降雨发展趋势和洪水量级大小。依据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数据和气象部门的预报进行洪水分析,并根据洪水分析成果预报下游河道主要控制断面可能出现的最大洪峰和最高水位,及时上报。
(2)汛情监测和巡查
以水库管理部门为主,当水库发生设计标准洪水或超过设计标准洪水时,对水库挡水和输、泄水建筑物应进行人工监测、巡视,时间间隔2h,随险情的变化增加巡视次数和巡视部位。
由于仪器监测往往在空间、时间分布上存在局限,而险情发生未必与仪器监测位置和监测时间同步,因此,要特别重视人工巡视检查的作用,来弥补仪器监测的不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践证明,大量险情或工程事故征兆是通过人工巡视检查首先发现的。
(3)水库大坝和库区内的险工险段监测
以水库管理部门为主,利用水库已有的大坝监测仪器以及视频监控设备对大坝进行监测和监控,并注意对库区内的险工险段进行监测,同时加强水库日常监测,包括库区内降雨情况、上游河道来水情况、库水位、大坝渗漏情况及泄流量、溢洪道溢流情况等。遭遇突发事件时,应填写大坝险情记录。
(4)河流水势监测
以市(县)水务局和水文局为主,主要监测水库所在流域出现洪峰的水面线、洪峰流量、水位、洪峰出现时间和洪水过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预案启动的基础数据信息。
4.1.2 通信
水库运行管理机构须建立可靠的通信系统,包括有线电话、无线移动电话、电台、卫星电话、网络等,并由水库管理(护)人员担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除信息报告员外,其他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也有义务立即向水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县)政府工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4.1.3报警系统
有无警报、警报时间长短以及警报能否及时传达给公众,对降低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后果特别是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险情发生时,要及时将险情传递至下游区域。
报警装置可以采用电子报警器、广播喇叭、蜂鸣器等,淹没范围内居民点还可以采用电视、电话、手机短信作为补充报警手段。对小型水库和偏僻地区,可通过鸣枪、发射信号弹甚至扩音喇叭沿途喊话、吹口哨、敲打锣鼓等手段报警。
4.1.4预警级别
(1)对应突发事件分级和溃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水库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划分见表 4-1。
表 4-1 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4.2应急响应
4.2.1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警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应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应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后,应急组织体系开始运转,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就位,应急处置随即展开;同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应急撤离准备。应急响应过程如图 4-2所示。
图 4-2 应急响应程序流程图
4.2.2 响应措施
4.2.2.1Ⅳ级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或其日常办事机构应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水库的监视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所在同级人民政府,并应通报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
2、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水质等的发展变化。
3、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2.2.2Ⅲ级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或其日常办事机构应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在2h内将情况上报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所在同级人民政府,并应通报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在 24h内派出专家组指导工作。
2、应急指挥机构应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后果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
4、应急指挥机构应责令应急抢险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抢险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5、应急指挥机构应调集应急抢险所需材料、设备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6、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7、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8、应急指挥机构应通知可能受到洪水危害的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4.2.2.3Ⅱ级响应措施
Ⅱ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应主持会商,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在2h内将情况上报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所在同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并应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在24h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工作。
2、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并应在专家组指导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除应做好Ⅲ级响应规定的各项工作外,尚应做好下列工作:
1·调集应急救援所带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2转移、疏散或者撤离可能受到洪水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3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电等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 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关闭或者限制使用可能受到洪水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4.2.2.41级响应措施
Ⅰ级响应应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应急指挥机构应主持会商,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派人员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在12h 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2、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专家组应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做好Ⅰ级应急响应规定的各项工作,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4.2.3 预案启动
4.2.3.1预案启动条件
(1)直接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即将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发出红色警报,可直接启动预案:
遭遇超标准洪水;
地震或地质灾害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他原因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库区水质污染,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及生活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会商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损失较大或一般,发出橙色或以下警报,应在会商后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监测资料显示异常,对大坝安全不利;
水情预测可能有超标准洪水;
地震或地质灾害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战争、恐怖事件、人为破坏等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库区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命安全、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
4.2.3.2预案启动程序
(1)直接启动
当水库大坝遭遇超标准洪水,洪水很有可能导致水库溃坝、漫坝溃决或管涌渗透溃坝,预警级别为红色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直接启动应急预案。
水库管理单位将水库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等突发件的信息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在10分钟时间内发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体系网络图,将应急预案启动信息、传送到相关各方;
应急指挥部成员在30分钟内就位,应急办事机构、应急执行机构在30分钟内开始运转,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开始实施。
(2)会商启动
当水库大坝遭遇超标准洪水,预警级别为橙色或以下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应在会商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当水库大坝出现上述险情时,水库主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并将会商结果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应急指挥部根据险情报告,并考虑汛情和险情的发展趋势,召集应急专家组会商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应急专家组会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体系网络图,将应急预案已经启动的信息传送到相关各方;
应急指挥部成员在规定的时一间内就位,应急办事机构与执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运转,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开始实施。
4.3应急处置
4.3.1险情、灾情信息报告与发布
4.3.1.1信息发布原则与形式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发生后,水库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通报相关部门,上报给市 (县)政府。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1.2险情、灾情信息报告
险情、灾情报告是突发事件信息传递的重要源头,是应急指挥机构争取时间做出有效反应和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是应急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后续各项应急措施的基础。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动态的续报有关险情、灾情信息。水库险情、灾情信息报告规定表见表 4-2,险情及抢险情况报告表见表4-3。
信息发布时协调社会共同防御灾害、协调公众参与应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职能和政府公共管理中突发事件处置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国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做法。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应该防范散布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避免出现恐慌。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发布途径可以通过电视公告、广播、报纸、网格、手机短信等。
信息发布授权由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灾害发生、抗洪抢险救灾现场录像和新闻采访,向社会各界和报社、电视台宣传报道抗洪抢险救灾实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社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工作,表扬好人好事,鼓舞抗洪抢险队伍士气。具体情况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2险情、灾情信息报告规定表
表 4-3水库险情及抢险情况报告表
(4)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需迅速调派人员赶赴水库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动态,采取措施实施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5)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服从市三防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6)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7)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和环境监察部门立即着手开展监测、调查和应急准备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
(8)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9)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4.3.3应急抢险与处理
4.3.3.1突发洪水事件应急处置
水库大坝或泄洪设施出现险情时应:
(1)防汛指挥部立即启动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上坝,并做好后备抢险队伍组织及抢险物资的调运工作。
(2)防汛指挥部要组织技术人员严密监视水情,不间断排查水库大坝、泄水建筑安全运行情况,每30分钟向指挥部报告一次,若有险情,1小时内加密及时报告,直至抢险结束。
(3)指挥部要加强与下游受威胁区域的联系,组织群众做好迁移工作,并组织最危险区域群众先行撤离。
(4)指挥部要部署抗洪救灾工作,组织抢险工作组赶到水库抢险现场,组织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4.3.3.2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水污染事件后,污染物会随着水流运动扩散到河流下游区域,对污染区域的治理十分困难。水库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应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4.3.3.2.1有毒有机物的应急处理
有毒有机污染物主要采用吸附法、氧化分解等方法来对其进行处理。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如苯系物、酚类、农药等可利用活性炭等吸附材料去除,此外,高锰酸钾、臭氧等具有很好的除臭、除酚效果,可以将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氧化从而达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
4.3.3.2.2突发性重金属污染的应急处理
重金属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技术是吸附法,特别适用于大流量低污染物含量的去除,其工艺简单、效果稳定。
4.3.3.2.3突发性油类污染的应急处理
对于突发性的油类污染事件,其应急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回收、化学方法等。事件发生时,采用围油栏、撇油器等工具及吸油材料对泄露的油类进行收集、回收。但是,汽油、煤油等轻质油密度很小,在水面上的扩散速度很快,物理法往往难以奏效,通常采用分散剂将油污分散成极微小的油滴,降低油污的吸附性,以此来对其进行处理。另外,还有沉降剂法,采用密度大于水的沉降剂,如处理过的砂子、碎砖块、水泥、涂层氧化硅、飞灰等进行吸油,吸油后沉降到水底采用机械方式进行回收。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点火器或油芯等各种助燃剂,就地燃烧,在短时间内将大量泄油燃烧完,可以迅速消除大面积油污。
4.3.3.2.4生物污染应急处理
采用化学氧化及消毒技术来处理水体的生物性污染。当水体发生藻类污染时,应采用除藻剂及强化混凝剂去除原水中的藻类。而当水体微生物超标时,则采用强化消毒技术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当微生物风险较高时,则要加大消毒剂投加量,另一方面则是要延长消毒时间。
4.3.3.2.5后续长期生态恢复建设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物等会残留在水体中,其对水体生态环境系统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因此,在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后,对生态系统的后期恢复建设也很重要。后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是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两个方面。一般情况下,可采用的工程措施有底泥疏浚、换水等,生物措施主要包括植物、微生物及动物修复技术。
4.3.3.3其他险情处理
4.3.3.3.1滑坡抢险
放缓坝坡:可采取放缓坝坡的办法进行处理,先把滑动土体全部或下部被挤出的土体部分进行挖空处理,或者把坝体断面适当加大,防止进一步滑坡。放缓后的坝坡要建止排水设施。
压重固脚:在保证坝身有足够的挡水断面的前提下,将滑坡的主裂缝上部进行削坡减载,并在滑动坡体脚外缘堆块石或沙袋固脚,增大坝坡的抗滑性。一般用砂石体铺设,常用的有镇压台或压坡体两种方法。
开沟导渗:若排水功能失效,坝体浸润线会升高,坝体将受到水的浸泡而饱和引起滑坡,需及时进行开沟导渗,使浸润线降低,滤水还坡。首先挖除涌体,然后在脱坡顶点到坝脚开挖导渗沟,用砂石等导渗料进行填沟,再把陡坎以上土体削成斜坡,用砂石土壤进行换填,再将原土回填。-
4.3.3.3.2渗水抢险
临水截渗:在处理前要确定渗水面的大小,根据渗水坝面的大小,再进行针对性的处理,采用土工膜的办法,土工膜大小要比坝体渗水面大一些,要深入迎水坡脚以外1m以上,铺好后,在上面用土工膜袋装上沙石工土进行压紧,压1~2层确保边缘无渗水压力产生。
背水反滤导渗沟:对于大面积渗水严重的背坡,要开挖导渗沟,然后在沟中填上粗砂及大小石子,填筑时要分层填,每层按20cm厚度要求进行,这样能起到一定的反滤作用。
背水反滤层:如果坝身透水性强,而背坡的土体松软遇水变稀,这时开挖导渗沟困难很大,这时要采用铺设砂石等有反滤作用的材料,建背水反滤层。
4.3.3.3.3漏洞抢险
如果坝体有漏洞产生,这时漏水一般都会相当严重,且漏洞在冲刷下有加大的趋势,抢护时一般按前面堵,后面排,迎水面和背水面同时处理的原则进行。当发生在迎水坡的水下塌坑,又不能降低水位时,采用草袋、麻袋或编织袋粘土直接在水下填实塌坑,再抛投粘土加以封堵。如果塌坑在背水坡发生,同时伴有管涌、渗水或漏洞,并形成跌窝时,需先封堵坝体迎水坡的渗漏通道,再清除塌坑产生的松土或湿土,再铺设反滤层。
4.3.3.3.4管涌、 流土抢险
反滤压盖:将背水坡脚险情处的杂物和软泥清理干净,在险情出口处用块石、砖块等进行填筑,同时在管涌或流土群上,按盖粗砂、再盖小石子和大石子的顺序铺设,最后用块石进行压盖,分层铺设,每层厚度在20cm左右。
减压围井:可降低渗透压,减少水力坡降。用土袋填筑围井,把井内水位抬高,使水头差变小,从而达到止渗的目的,进一步稳定管涌、流土险情。
流土抢护:在流土隆起的部位,先铺麦秸或稻草或其他杂草,厚度在20cm左右,再用粗硬一些的柳树枝条或林秸进行铺设,厚度在25cm左右,减缓流土移动。
4.3.3.3.5裂缝抢护
开挖同填:对于发展已经稳定的横向裂缝,危害不至于产生滑坡,可采用开挖同填法进行抢护,一般采用梯形断面,挖到深至裂缝以下30~50cm。然后再用与原坝体相同的土料进行同填,再进行夯实,使其与原坝体紧密。
横墙隔断:如果发生的是横向裂缝,可以采取“十”字开槽的方式进行处理,先沿缝的产生方向开槽,再沿与裂缝垂直的方向进行间断开槽,间隔3~5m,槽底长度为2.5~3m,再用坝体同质土料回填压实。
封堵缝口:如果裂缝很小,宽度在 1cm,深度也在1m左右的纵向或龟纹裂缝,且无继续扩大的趋势,可采用灌缝的方法,用小而细的砂壤土慢慢从缝口灌入,然后再用木板条捣实,再进行压缝,以防止雨水进入。
4.3.3.3.6防风浪抢险
汛期水量增大,同时会伴有雷雨大风天气,大坝迎水坡在风浪的冲击下,很容易受到破坏,可以通过扎挂木排、挂柳、挂枕及土袋、编织物进行防风防浪。
4.3.4应急监测和巡查
应急监测和巡查是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和应急措施的主要依据。
4.3.4.1水情、工情应急监测
防洪度汛期应加密观测,掌握气象、水情、水位、测压管水位情况,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技术指标分析,密切留意工程的变化状态。水库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以上内容的观测、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查明原因,组织抢救。观测技术要求参考有关规范制定的细则。水库水情、工情应急监测与巡视检查规定见表 4-4。
表 4-4水库水情、工情应急监测与巡查规定
4.3.4.2水污染应急监测
水污染应急监测在查明事件原因和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污染事件发生时,要采用快捷、有效的应急监测布控技术,对受污染水体设置监测横断面,在受污染水体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体中污染物的来源、种类、浓度、扩散趋势等基本信息,据此判断、评价水体受污染的危害程度,以便于应急救援部门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置方法,控制污染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损失。
(1)应急监测流程
应急监测工作小组接到污染信息后,应立即展开污染现场调查并实施监测,检测项目主要为污染物的组成和浓度,获取相关信息,对污染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范围进行预报,最终上报给救援中心,并初步提出污染事故现场处理方案。具体应急监测流程见图 4-2。
(2)应急监测方法及策略
1、监测方法
一般来说,通常按照我国行业标准《水环境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操作方法实现对污染物的监测,而在特别紧急的情形下也可采用精确度符合监测要求的快速检测方法。常见的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法主要有:氨氮采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重金属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溶解氧采用电化学探头法;硫酸盐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硫化物采用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石油类采用气相色谱法;苯类物质采用便携式气相色谱-光离子检测器法;pH 采用便携式pH计法;水温采用温度计法。
2、监测策略
水库突发水环境事件后,在监测过程中,若己知污染源及污染物的种类,需要对污染物影响的程度及范围进行调查,则可以直接测定水库各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及时获取当日的气象信息,根据风动力的具体情况,结合模拟结果合理的选取控制横断面,对不同横断面处水环境中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若尚不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种类,可以在污染水域上下游布设多个监测横断面进行多指标的监测,用红外光谱法检测出未知污染物可能的污染物种类,根据结果和其后的排查先确定污染物和污染源,随后,沿着水流方向溯流而上,逐步寻找污染源。
4.3.4.3应急巡查
(1)巡查项目
工程安全巡查职责分工如下表:
表 4-5 径子头水库巡查项目表
表 4-6 坝体巡查项目详表
表 4-7 机电设备巡查项目
(2)注意事项
1)巡查人员必须挑选熟悉工程情况,责任心强,有防汛抢险经验的人担任;
2)巡查人员力求固定,全汛期不变;
3)巡查工作要做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确定巡查内容、路线及巡查时间、次数、把任务落实到人。
4)当发生暴雨、台风、地震、库水位骤升骤降及持续高水位或发现水库有异常现象时,增加检查次数,必要时对可能出现重大险情的部位实行昼夜连续监视。
(3)巡查记录
1)在巡查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除应详细记录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还应摄影。
2)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如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3)各种巡查记录、报告均应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4.3.5人员应急转移
当预警级别达到Ⅱ级或以上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转移下游群众,应当转移时,由镇三防指挥部第一时间组织下游有关村(居)迅速转移群众到安全的地方。水库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要对应急转移避险工作负总责,技术责任人要及时提出转移避险建议。
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好转移对接机制,加强对接工作检查,防止对接“真空”。
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逐一进行排查登记,按照每一户确定至少一名转移对接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的对接人员、对接时点、对接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要采取正确转移方式,让群众转移时“方向对”、 “跑得快”,妥善安置避险人员
镇政府在灾害消除后,应立即组织群众重返家园,恢复生产,并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对家园严重损坏,靠自身力量难以重建的困难群众,政府要从人、则、力、物等方面给予帮助,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民政办负责做好险情发生地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受灾群众与工矿企业的财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司法援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
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卫生疫病防疫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并负责医疗器械、药品和设施的储备,由指挥部统一调用,同时做好灾区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及治病措施。对水源水质进行检验和饮水消毒,发放日常防疫药品,检查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搞好环境卫生及疫情监测、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4应急结束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宣布应急结束,解除紧急期:①险情得到控制,警报解除。②风险人员全部撤离并安置完毕。③洪水消退或污染得到控制。
结束现场应急处置指令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完成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现场检测评估,确认无危险和风险后,宣布结束紧急期。应急指挥机构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宣布解除警报。
4.5善后处理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办负责突发事件的灾害保险理赔工作,对保险机构的理赔工作提出要求,落实保险监管机构,并协助保险部门迅速做好灾害事故损失的查勘理赔工作,及时将单位及个人的受灾保户赔款赔付到位,协助受灾保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区农水局抽调专家组成调查组会,同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对突发事件的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
水利、交通、通信、电力等部门,负责水毁工程设施的修复和除险加固,确保工程在下一次洪水到来时的安全。应尽快组织人员修复水毁设施,尽快恢复供水、供电、交通、通信。
镇三防办负责根据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管理单位的储备标准及时补充抢险物资。
抢险结束后,各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灾害发生后,本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作相应修改,报镇政府批准。
5应急保障
5.1应急抢险与救援物资保障
5.1.1应急抢险队伍
抢险部门组成和主要任务见表 5-1
表 5-1领导单位与主要任务
5.1.2救援物资
水库抢险的物资按规范要求准备,存放于主坝附近。当水库发生险情,现有应急队伍和物资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由市(区)政府协调组织部队或其它人员参与抢险工作,并做好物资的调配工作。
水库物资储备情况见表 5-3。
表 5-3 水库物资储备情况
5.2交通、通信及电力保障
镇党政办负责保障抢险车辆和物资优先安排,确保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运输通畅。
镇三防办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相应无线通信保障应急准备。
电信部门做好有线通信的保障,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在抢险现场为防洪抢险通信临时指挥提供保障。
5.3经费保障
(1)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以及应急救援资金,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
(3)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5.4其他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交通、卫生、饮食、安全等其他保障措施由镇三防指挥部统一协调和安排。
6宣传、培训与演练
6.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责任感和自救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重点是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撤离信号、撤离过程、撤离地点。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6.2培训
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水库管理部门要适时对水库抢险队伍从应急法律法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抢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培训,必要时,可请求市三防指挥部派出有关技术专家进行指导。同时,水库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抗洪抢险队伍、有关责任人参与省、市三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切实增强队伍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抢险救援能力。
6.3演练
水库主管部门要定期对预案进行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找出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