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各类值班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根据市、区有关制度,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规范
(一)值班时间
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当日8:00至次日8:00为一个班次。
(值班电话:0752-3303333,0752-3300222)
(二)岗位设置
工作日期间每个班次由1名值班领导、3名值班员组成,值班领导由镇领导班子成员轮岗,值班员由3名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员轮岗。
节假日期间增加3名干部职工(具体排班由党政综合办安排,值班时间为:8:30-12:00,14:00-17:30)。
(三)联合值班值守
1.防风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值班值守单位
(1)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应急办(安全)、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经济和建设办(征拆盘)。
(2)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应急办(安全)、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经济和建设办(征拆盘)、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
(3)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应急办(安全、消防)、农业农村办(农业)、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经济和建设办(征拆盘、企业)、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治理办(综治)、平潭中学、教育指导中心、供电公司、空港水务集团、电信分局。
(4)防汛防风I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镇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
防汛防风应急响应期间,镇三防指挥部和应急指挥中心将视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增加或调减参与联合值守单位。
2.突发事件值班值守
(1)由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根据事件分类分级确定联合值班值守单位。
(2)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所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事件发生地驻村(社区)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事件所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事件发生地驻村(社区)领导为值班领导时,要第一时间在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和值班系统及时报备,并告知主要领导安排其它领导班子成员替班。
(四)值班安排
1.党政综合办须把当天值班安排以短信方式告知给领导班子成员、各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全体干部职工。
2.节假日期间增加的值班员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原因无法履行值班工作的,经值班领导同意,并报党政综合办和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进行调整。
3.应急指挥中心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下一个月值班安排表。值班领导不能在当天值班时,需提前三天自行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协商调换班;值班员不能在当天值班时,自行与其他值班员协商调换班。值班领导换班须向党政综合办报备,再由党政综合办告知应急指挥中心,党政综合办须及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更新报备领导换班信息,应急指挥中心须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更新报备领导换班信息并上传至“广东省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系统”,其余换班人员须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备。
二、岗位职责
(一)值班领导职责
1.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换岗。遇紧急情况需要外出,须向党政综合办报备,再由党政综合办告知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须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系统及时报备。如要离开辖区范围,需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并安排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替班。
2.指导督促值班员落实值班工作。
3.指示批示处理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4.全面把握当天社会面总体情况,遇到上级部门调度时,要保持在岗在位。
5.遇到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把情况上报给主要领导,根据事件分类分级确定联合值班值守单位和告知事件所涉部门的分管领导、事件发生地驻村(社区)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并按事件的紧急程度调动应急分队和应急物资参与事件处理。
6.落实镇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值班组长、值班员职责
1.每日下午5:00前收集我镇社会面总体情况(如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森林防火设卡、防汛情况检查、城镇燃气检查、建筑施工检查等)与相关数据(如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伤亡情况、人员转移情况、财产受损情况、公共基础设施情况、救援救灾物资分配情况、出动人员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并整理归档,形成报告以备上级调度。
2.接收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及群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根据领导的指示批示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按有关规定协助值班领导向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4.汇总整理当班期间的各类事项,做好登记和交接工作。
5.落实值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管理及工作要求
(一)值班值守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安排。
(二)值班员应严格遵守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离岗,不得以“电话转接”或其他方式代替在岗值班。
(三)值班员应经常检查各种设备,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随时接收、应答省、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广东省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系统”、“捷视飞通系统”和“华为系统”的视频调度、点名和电话抽查。
(四)值班室的日常卫生和安全工作由当日值班员负责。要保持值班室地(桌)面干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具)摆放有序;禁止随意丢弃烟头,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有害物品,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喧哗,禁止在值班室饮酒和从事娱乐活动,禁止他人随意使用值班室电话、翻阅工作资料。
(五)值班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禁止未经授权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敏感资料(领导批示指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气象预警信息、突发事件形势分析等);禁止未经授权将领导批示指示、联系电话等信息转发、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
(一)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由接报突发信息时的当班人员(值班领导、值班组长、值班员)负责,待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领导在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和指挥调度等工作。突发事件所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事件发生地驻村(社区)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突发事件所涉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工作;事件发生地驻村(社区)领导担任现场副总指挥,协助救援工作。值班组长和值班员应立即核实、草拟事件报告的内容,按值班领导指示,报告镇主要领导、分管应急管理以及事件所涉部门的分管领导、事件发生地驻村(社区)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送信息专报。
(三)要坚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做到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较大以上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可先向镇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口头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五、上级部门要求核实的突发事件
值班领导、值班组长或值班员在接到上级部门要求核实突发事件的要求后,应立即致电突发事件发生地村(社区)或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后,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进行处理,先电话回复要求核实的上级部门,再报送书面信息,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超过15分钟(情况复杂的不超过30分钟),如上级部门有书面信息报送要求的,书面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