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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8-03 09:08:4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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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事,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

  (二)以防为主。坚持底线、前端思维,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强化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风险防控与非常态事件应对相结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最大程度地管控风险和消除隐患。

  (三)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规范突发事件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协调联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各股室分类管理、源头防控,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好“防”与“救”的责任链条,确保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五)反应迅速。坚持高效应对,健全信息报告体系,搭建上下结合的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六)平战结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平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通过平时的预防和演练,确保事发时能高效发挥作用。

  二、分类和分级

  (一)分类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单位、本地区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风冻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交通运输事故、海上溢油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食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事件、疫苗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事件、监狱暴狱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油气供应中断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二)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或区基层单位调度辖区内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局设置处置突发事件小组,作为负责处置和管理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及时确定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等级与预警级别,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处置工作;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应急行动组,并根据现场状况启动相关编组开展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担任。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发挥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的中枢作用,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专家、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二)治安救助组。由相关业务股室担任。主要职责是协助对突发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三)新闻信息组。由办公室担任。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等;向突发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与市、区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交通运输组。由驾驶员担任。主要职责是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灾物资等。

  (四)环境处理组。由相关业务股室担任。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五)调查评估组。由相关业务股室担任。主要职责是根据具体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事发时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六)善后处理组。由财务担任。主要职责是安置受灾人员生活、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等。

  四、预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 认真执行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 强化值班制度,配备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收集在本单位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科学研判突发事件。

  3. 在处置突发事件各环节中要快速向有关主管单位报告突发事件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应及时、真实、规范。

  (二)预警

  1. 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接到有关部门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分析评估,科学预测,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

  2. 上报预警信息。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迅速向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分析结果,提出预警建议。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3. 采取预警措施。根据预警级别及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按照专项预案作出部署,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 解除预警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五、调查和总结

  (一)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报告。

  (二)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局领导小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追究其责任。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会议、报刊、网络等媒介宣传,让干部职工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强化培训。单位要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开展应急常识培训。

  (三)组织演习。单位要制定演习方案、假设状况并组织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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