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各文广旅体行业经营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组织做好文广旅体各项工作,现将《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惠州市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的“65 条实施意见”、市的“75条具体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由局分管领导组成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指导组。(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党组会、党支部会议、座谈会等形式,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2.以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宣传、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安全生产培训班入企业宣讲、滚动电子屏等形式,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3.结合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线上及线下宣传活动,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的“65 条实施意见”、市的“75条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资源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格局,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二)发动本行业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
4.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会,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政务自媒体,积极配合区政府统一部署,向全社会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布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和配套活动,广泛动员文广旅体行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群众积极关注和踊跃参与。(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5.广泛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海报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海报,在文广旅体行业宣传阵地推送播出宣传片;并在局公众号等进行全媒体推送。(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三)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6.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所辖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安全知识线上马拉松”、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7.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要联合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8.督促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参与“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12350有奖举报投诉”等活动,调动企业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四)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9.积极配合区安委办在区大型广场开展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安全生产法》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10.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创新开展线上云宣传活动,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开展安全公开课活动。(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11.进企业。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等环节,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实施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12.进农村。聚焦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返城复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安全提示教育和咨询服务,结合农村防灾减灾“十个有”建设,利用农民丰收节、乡村文化大舞台、科技扶农“三下乡”、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文广旅体行业安全防范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13.进社区。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汛防台风等应急演练。
14.进校园。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安全文化节”,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开学第一课”“放假第一课”等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15.进家庭。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等环节,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16.“安全生产南粤行”自2022年6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我局及文广旅体行业经营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17.要重点宣传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的“65 条实施意见”、市的“75条具体措施”具体措施以及企业执行一线三排、四令三制、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等规章制度情况,既宣传典型,又曝光问题,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18.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联合媒体报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曝光突出问题。从6月至12月,每月至少向局安全办报送1个典型案例情况。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局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加强联动,做到定期沟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做到多个部门、一个主题,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科普宣传专业化、主题宣传联动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二)确保安全有序。局机关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关系,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安全有序。要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国家及省市的要求,持续报送活动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强活动宣传。
(三)务求活动实效。局机关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和企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市区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区文广旅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