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文广旅体字〔2020〕188号
关于印发《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局各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
现将《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印发
惠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
根据市文广旅体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文广旅体〔2020〕172号)、区消安办《关于印发2020年惠阳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惠阳消安办〔2020〕47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局“119”消防宣传月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巩固今年消防宣传成果,持续保持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良好消防宣传氛围,助推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纵深开展,切实提升本系统干部职工及各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有效维护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全局“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配合区级消防安全部门开展1次集中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局安全办牵头,局机关各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配合)
(二)指导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开展不少1次消防疏散演练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重点组织辖区内歌舞娱乐、演出场所、网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旅体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部门: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群体训练股、局下属各单位)
(三)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公共文体场馆及歌舞娱乐、演出场所、网吧等,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楼宇视频、电子显示屏、背景广播、提示栏、电视机顶盒开机画面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醒、警示。宣传月期间,公共文体场馆的各类电子显示屏每个循环不少于5%的时间播放消防安全提醒。(责任部门: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群体训练股、局下属各单位)
(四)督促各区级主流媒体加大消防重点工作、安全常识、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电视媒体刊播不少于3个专题并高频次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责任部门: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做好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分工,每项活动都要落实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各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要认真策划筹备,将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巡查、督查、调研工作密结合起来,防止活动走形式、走过场。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防宣传实效,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三)强化检查,整改隐患。各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此次活动机会,加强对公共文体场馆及各类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限期整改。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总。各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创新重传形式,确保整个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