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2020年3月22日广深高速南行沙井收费站发生的一起油罐车辆侧翻起火交通事故的经验教训,立即开展对全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执法惩治和立案查处,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履行情况;
3.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及时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是否建立规范台账;
5.运输企业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日常检查情况。
三、检查方式
设立三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区危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安排详见附件),结合本通知检查要求进行重点排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的企业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现场检查。各检查小组要通过检查和采取严格执法处罚措施,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检查组要采取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检查,不听汇报,直接到企业现场。
(二)严格查处措施。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责令整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等整改措施。
(三)严防走过场。各检查组要坚决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的检查和执法,务求查出问题取得实效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