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水事秩序,巩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和节前安全督查工作的成果,区水务局于2月10日联合新圩镇政府、新圩水管所和相关村委会对新圩镇辖区内的工厂、商铺等经营场所开展水事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发现安全隐患1处,落实整改1家,强制拆除1处,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一是严密排查。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结合网格化巡查、群防群治等载体,对新圩镇辖区范围内的经营场所取水用水情况进行严密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做到真排查,真整改。经排查,发现和沁食品有限公司大门左侧有一取水设施(水井),化验检测显示该井水不符合食品生产标准。
二是落实责任。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的要求,落实经营场所业主取水用水主体责任,对取水用水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在执法现场,区水务局依据水行政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并填埋封闭和沁食品有限公司大门旁的取水设施,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教育。加强宣传取水用水知识宣传,加强防范意识教育,避免留有安全隐患,促进业主形成抓好水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为维护我区水事秩序规范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