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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海洋与渔业局防台风、洪涝等
自然灾害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8-11-09 10:35: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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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风、防洪涝等应急处理程序,做好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防风、防洪等抢险救灾复产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渔业损失,保障全区渔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特编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惠州市惠阳区防御热带气旋灾害应急预案》及海洋与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海洋与渔业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台风(热带气旋)、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防御以及由此引发水生动物死亡、鱼塘过水及渔民渔船安全等重大灾情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防风防洪、抗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管理水平,努力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原则。

2.坚持防风、防洪工作实行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3.坚持以防为主,防范与抢险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服从大局,各司其职的原则。

5.坚持科学防风、防洪,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快速反应,上下连动,积极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原则。

6.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海洋与渔业防御自然灾害及灾后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吴佛土局长,主要负责全面抢险救灾组织领导和协调,副组长:李伟雄副局长、李伟雁副局长、卢育雄副局长,成员:梁伟明、卢宏波、钟志永、张志彪、李春妹、郑子夜、叶灵巧。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卢宏波同志兼任,成员由曾水强、魏晗、刘玉粦、潘蔚、陈佳鑫、孙武卫、朱巧渊、叶凌宁等人组成,负责资料、数据统计、宣传、人员(物资)调度、信息发布、车辆保障及救灾复产日常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4个快速反应小组,由吴佛土局长任总指挥:

1)第一小组。组长由李伟雁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曾水强、梁伟明、李春妹、刘玉粦、潘蔚、魏晗组成,负责淡水、秋长、沙田等镇(街道办)救灾抢险复产的指导、督查、组织工作。

2)第二小组。组长由卢育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钟志永、邱美霞、王松波、朱巧渊组成,负责新圩、镇隆、三和等镇(开发区)救灾抢险的指导、督查、组织工作。

3)第三小组。组长由李伟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张志彪、蔡文峰、林彩红、郑子夜、叶凌宁、孙武卫组成,负责平潭、良井、永湖等镇救灾抢险复产的指导、督查、组织工作。

4)后勤机动小组。组长由李伟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叶灵巧、何汇海、杨影玉等财务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救灾复产过程中经费及物资保障。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是全区海洋与渔业防御自然灾害及灾后复产的组织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并监督全区渔业防御自然灾害及灾后复产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防灾监测,预报系统

1.惠州市、惠阳区气象台在惠阳区发布暴雨、强降温等灾害性气象信息起,领导小组要加强值班,主动与气象、水文、区三防指挥部等相关部门联系,收集信息,密切注视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与镇(街道、开发区)和村级水产信息员保持信息联系。

2.各村级水产信息员收到灾害性气象信息起加强值班,保持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主动与镇(街道)联系互通有关情况,联系本辖区内的养殖场(户)通报有关信息情况。

3.自气象台(或区三防指挥部)发出灾害性气象信息起,渔业股1小时内将气象信息通过手机发送给水产养殖户,渔政大队立即加强对西枝江、淡水河及渔民村的巡查,并认真检查渔政船只抢险救灾的安全设备,保证渔政船只随时能参与救灾工作。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区三防办、气象台等相关单位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后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预警级别不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服务对象发布气象、水文信息。

2.洪、涝、风灾信息

1)洪、涝、风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养殖场(户)数量、栏舍倒塌情况、鱼塘过水面积、水生动物死亡情况和其他生产资料损失情况。

2)洪、涝、风灾情发生后各快速反应小组应及时主动收集,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村级水产信息员同时向各镇(街道)报告。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灾情的情况后上报。

(三)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干部职工及广大养殖场(户)预防台风、洪涝灾害、强降温和自我保护意识,随时做好防风防洪抢险救灾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使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

3.物资准备。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的物资及资金储备准备。

(四)预警级别及其发布

1.预警级别划分

灾害预警级别按台风、洪水、强降温(雨)情况的影响程序划分四个级别: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比较严重)、Ⅳ级(一般)。

2.预警的发布

根据区三防指挥部发布预警级别,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的预警,并通知快速反应小组做好相应措施。预警发布可以针对全区,也可以在某一区域。

四、应急响应

当区三防指挥部启动预警后,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分析情况,并启动相应预警,宣布进入相应预警状态,向各快速反应小组和村级水产信息员发布预警动员会。

(一)响应行动

1.灾害预警Ⅳ级响应:进入一般防风防洪状态。各快速反应小组要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加强与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级水产信息员和养殖场(户)联系。通报气象情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抗灾救灾动员工作。

2.灾害预警Ⅲ级响应:进入紧急防风防洪状态。在Ⅳ级预警的基础上,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各工作相关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各司其职,重大险情区域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在安全前提下,帮助养殖场(户)转移财产。

3.灾害预警Ⅰ级、Ⅱ级响应:进入防风防洪特别紧急状态。在Ⅲ级预警的基础上,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现场指挥、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风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一切工作均要服从防风防洪工作,确保防风防洪安全。

(二)受灾情况报告、处理和发布

1.受灾情况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

2.自动启动灾害预警Ⅳ级响应起,各快速反应小组要在每日下午四时前后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如灾情严重、损失较大的要随时报告。

3.受灾情况要跟各镇(街道)搞好对接,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及时,重要灾情情况要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所以上报的材料必须加盖当地政府部门公章。

4.各快速反应小组负责其挂钩镇(街道、开发区)受灾情况的统计、核实,将受灾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并对辖区养殖场、农户受灾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5.对特别重大的受灾情况由领导小组在限定的时限内即时向区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响应解除

区三防指挥部解除预警响应后,领导小组随即解除预警响应。

五、宣传、培训和学习

(一)宣传。领导小组和各快速反应小组应加强水产养殖场(户)防风、防洪抢险、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风防洪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培训。领导小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提高防洪抢险的管理应急能力。

(三)演习。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本预案演习以提高防风防洪、抢险救灾应急响应能力。

六、救灾复产

领导小组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统一部署,做好水生动物免疫、环境消毒、鱼塘清理、崩堤修复、倒塌栏舍修复、鱼苗供给等复产善后工作。

七、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14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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