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公共事件,提高抗灾救灾能力,确保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及时充足,建立抗灾救灾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救灾物资在最短时间内抵达受灾地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民政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惠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事件中物资严重短缺时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适用范围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四)目标要求
在接到救援命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
1、质量要求: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2、数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
3、时间要求:市内调运在2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区外调运视距离情况确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救灾物资应急
本区范围内发生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即启动《惠阳区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根据区政府决定和应急处理需要,调拨救灾物资。
(二)职责
物资与价格调控股负责核查和报告灾情;区发展和改革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和下属单位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成员根据灾情级别情况听候调拨,及时运送物资到灾区。
物资与价格调控股职责 :
1、执行局的决定。
2、做好物资储备信息的收集、传达、通报、汇总上报工作。
3、及时掌握应急储备物资的存储、更新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粮油储备股职责:
1,负责粮油应急储备,及时掌握应急粮油储备情况。
2,负责粮油应急供应网点粮油储备情况和应急运输车辆的调配工作。
3.负责粮油应急加工厂的粮油生产、调配工作。
能源与节能管理股职责:
负责油站应急网点油料储备、调运工作。
三、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一)物资储备
1、物资储备股室应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2、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企业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系统。对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需要而本区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区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区外调入所需物资。
3、加强与区相关部门联系建立有关数据库,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更改,其内容包括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所需的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4、物资与价格调控股负责救灾储备物资的统一管理,定期检查储备物资,向局报告各项物资储备轮换情况。
(二)响应程序
根据储备应急职能的特点,区物资储备主要对应全区范围内较大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及配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处置发生在全区区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各镇(办)对应本镇(办)范围内一般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必要时申请物资储备和调运的支持。
1、当发生不同级别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后,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指令启动本预案。
2、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指令,调动储备物资,保证调动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时限、地点符合要求。
3、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过程中,当本区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区储备物资应及时向市级部门汇报,争取市级物资储备部门和市政府的支持。
(三)响应措施和应急保障
1、本预案启动后,区物资储备仓库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信息报送内容应准确、完整、及时,不得瞒报、谎报、误报。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2、加强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建立一支能够符合物资紧急调动要求,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储备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预案由局物资与价格调控股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