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地处珠江三角洲,经常遭受台风的袭击,做好建筑工地的防御台风工作对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使我局在防御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或正面袭击)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方案为惠州市惠阳区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在防御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或正面袭击)影响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本方案适用于惠州市惠阳区所有在建工地的应急处理。
(三)本方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预防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确保人生财产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惠阳区住建局设立建筑工地防御台风工作指挥小组。
组 长:黄迪伟(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叶远青(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伟君(区住建局总建筑师)
成 员:局建管股、区质监站、区安监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的防风应急处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负责将全区建筑工地按局建管股、区质监站、区安监站进行工作责任分片;
(三)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各工地做好防御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临时工棚住宿人员;
(四)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各建筑工地,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区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五)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三、应急工作方案
(一)当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或正面袭击)正向我市逼近,72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局建管股、区安监站负责通过短信、微信等平台通知各工地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及台风最新相关信息;
2.局建管股、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工作人员按工作分片原则向每个在建工地下发《台风防御通知》(附件1)及相关通知、《工地现场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2)等,逐一双方签名落实,并归档上报局建管股及时汇总;
3.局建管股根据工地现场落实情况,选取3-5个项目供市、区及局领导指导检查;
4.局建管股要对因故停工的项目进行建档统计,及时了解掌握停工项目的台风防御情况。
(二)当台风(Ⅰ级应急响应或正面袭击)向我市逼近,24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局建管股、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工作人员按工作分片原则:
1.向每个在建工地下发《惠阳区防御台风基本情况表》(附件3)及《惠阳区建筑工程高切坡、基坑、低洼地情况统计表》(附件4)了解基本情况,并归档上报局建管股及时汇总;
2.要对每个在建工地人员撤离工作进行跟踪落实,了解撤离安置点的吃、喝、住等基本情况。
(三)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区不再有影响,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局建管股、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工作人员按工作分片原则:
1.向每个在建工地下发《台风造成损失情况表》(附件5)并一一落实;
2.落实复工前安全排查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工地安全隐患,下发《关于做好台风过后我区建筑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6)《台风复工前安全排查确认表》(附件7),经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确认安全后,才准许其工人搬回入住、复工。
(四)在台风来临直至结束整个过程中,局建管股、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工作人员按工作分片原则对每个在建工地保持密切联系,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惠州市惠阳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附件:1.台风防御通知
2.工地现场落实情况统计表
3.惠阳区防御台风基本情况表
4.惠阳区建筑工程高切坡、基坑、低洼地情况统计表
5.台风造成损失情况表
6.关于做好台风过后我区建筑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7.台风复工前安全排查确认表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