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及部署,今年我区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惠阳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谭星海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育粦和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长姚秀强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蔡键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区议事协调机构,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五、主要内容
我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区安委办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化工园区负责人及管理团队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2.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相关企业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授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3.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邀请危化品安全和应急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其中进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进校园由区教育局牵头、进机关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进社区由淡水和秋长街道试点开展、进农村由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进家庭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文明办开展、进公共场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举办安全发展论坛
1.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交流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区安委办将会同各镇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淡水新一城(初定)举行2019年“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月”线上活动。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各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参与省、市各类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区安委办牵头制作播放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安全警示教育片。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制作、播放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等作品,在本地主流媒体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
2.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加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
3.区安委办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专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公交车、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4.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安全宣教活动。
各镇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月促年,继续深入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要根据工作职责,到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宣教活动。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6月至12月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
1.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和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
2.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等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和曝光活动。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
1.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
2.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和重大隐患曝光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宣传、普及并用好“12350”“3362119”举报电话,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