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办函〔2019〕111号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关于开展
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及《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暂行规定》(惠阳府办〔2017〕33号)相关规定,为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决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下称“后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目标
(一)后评价的原则
1.客观公正。后评价要在全面了解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科学分析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客观的评价结论,提出公正的评价意见,不得预设评价结论或者根据预设结论收集信息资料。
2.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后评价的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应当公开。
3.公众参与。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保证公众有效参与后评价。选择评价参与者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因素,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保证社会公众占有适当比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评价机关应当认真研究,充分吸收。
4.注重实效。后评价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完善和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把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后评价的目标
通过开展后评价,检验重大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实现重大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对象和内容
(一)后评价的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机构提请区政府会议决议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属机构以本部门名义作
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原则上,列入《惠州市惠阳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项目表》(详见附件2)的1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后评价,后评价情况将纳入上级和区本级2019年度法治政府考评。综合考虑工作量、时限要求,本次区本级只抽取“附件1”明确的2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价。
(二)后评价的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所依据的法律是否修改,政治、经济形势是否变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是否符合,重大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重大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重大决策实施在实施对象中的接受程度,重大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符合程度,主要经验、教训、措施和建议等。后评价时,要把行政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把创新制度规范作为评价工作的亮点。
(一)组织领导
开展后评价,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是审视决策效果,总结决策得失,提高决策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决策手段、拓展民主决策渠道的重要表现。相关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后评价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实施机构要具体操作,抓好落实。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后评价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性、连续性的工作,必须有全面规划和长远考虑。相关实施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后评价工作。
2.明确评价主体。区政府重大决策后评价由区府办公室牵头,决策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认真进行后评价。相关实施单位对确定的评价对象,采取座谈、考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进行认真分析、汇总、整理,结合本单位行政管理的实际需求,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继续执行、变更、中止、终止、修改、补充或者废止等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价报告。
4.按时提交评价报告。2020年1月3日前,相关决策实施单位要将评价报告(1式3份)附征求意见资料报区司法信访局(电话:3370422)。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参照区政府的做法对2019年度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后评价,并将评价意见报区司法信访局。区政府将各单位开展后评价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范畴。
附件:1.惠阳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价项目
2.惠州市惠阳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项目表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附:图文解读《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1:
惠州市惠阳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价项目
附件2:
惠州市惠阳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