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办〔2008〕19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我区近期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大部分临街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下简称“三小场所”)和出租屋二楼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都安装了金属防护网,大多都没有设置应急逃生出口,阻碍人员应急逃生和消防安全紧急救援。为深化“一畅两会”工作,汲取深圳“9·20”歌舞厅、惠东“8·15”小作坊、惠城区“9·24”五金店等火灾事故的教训,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全区迅速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以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单位,对临街“三小场所”和出租屋二楼以上的逃生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没有设置逃生出口的要督促业主设置应急出口。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督查组于10月中旬对此次检查进行督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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