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掌握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情况,并逐步建立“以需定建,轮候保障”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按照惠州市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掌握住房保障需求情况,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并严格按照《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2013〕18号)要求配租房源,探索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二、调查时间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1、在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3、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
暂不纳入调查的对象: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或个人;
2、惠阳辖区内所有单位、厂矿企业有足够条件提供宿舍的从业人员。
四、调查内容
对填报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住房状况、收入和资产情况、住房需求等进行调查。
五、填报方式
(一)财供人员家庭(或个人)填写《惠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后交由供职单位统一收集。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需求调查情况进行核查和汇总,填写好《惠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本单位个人填写的《调查表》一并报区住建局。
(二)非财供人员家庭(或个人)填写《调查表》后交由在所在居委会,辖区居委会对《调查表》核查后上报辖区街道(镇)。各街道(镇)负责对本辖区的需求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好《汇总表》连同经辖区居委会核查的个人填写《调查表》一并报区住建局。
六、填报要求
(一)每个家庭只需填写一份《惠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公租房原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指定一人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每个家庭只限申请一套公租房。个人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二)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收齐《调查表》和填写好《汇总表》于11月20日前报区住建局5楼住房保障股汇总(联系人:朱志伟,电话:3819356,传真:334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