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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项措施规范镇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3-10-31 17:14: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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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区新圩、镇隆、良井、平潭镇及秋长街道已顺利完成镇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建工作,实现了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村级采购等事项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了滥用职权、随意拍板等腐败现象。目前,全区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事项4项,交易金额达137.4万元,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较好成效。
   一、中心顺利建设,市场基本形成。为实现镇、村公共资源由行政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变,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市场,我区在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大力支持,确保各镇交易中心的顺利建成。一是组建领导体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纪检、城建、农业、财政、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重大事项问题的研究与决策。二是完善工作体系。各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专用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如新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面积约200平米,配备办事大厅、开标室、评标室,可容纳30多人同时竞标。
   二、制度不断完善,运作逐步规范。各镇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手段,规范高效为目标,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镇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各中心分别制定实施了《交易场所管理规定》、《开标会场纪律》、《评标会场纪律》、《首问责任制度》、《误事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交易制度》以及《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张贴于交易场所制度栏,方便群众广泛监督项目交易过程。各交易中心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项目监察系统,实现信息采集、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实时报送等功能。
    三、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日益凸显。镇、村公共资源统一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交易活动规范运作,从源头上预防了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节约公共资源交易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如新圩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了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路灯管理所路灯工程项目》交易业务,圆满完成了该项工程招标,成交金额达93.9万元,增收节支金额1.1万元。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真正做到了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群众对镇村干部的信任感大大提升,切实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维护了全区的和谐稳定及群众切身利益。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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