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2008〕16号
关于表彰惠州市惠阳区2004~2006年度粮食工作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自2004年重新修订粮食工作考评办法以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粮食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积极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社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耕地保护得到加强,粮食取得了恢复性增长,连续3年获得增产,顺利完成了惠州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粮食工作责任制考评各项指标任务。
为表彰先进,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平潭镇等7个镇(含街道办,下同)“惠州市惠阳区粮食工作达标单位”称号,对以上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农业、财经、国土资源工作的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区的粮食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全区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农业工作者要向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为构建和谐惠阳,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2004~2006年度粮食工作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
惠州市惠阳区2004~2006年度粮食工作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惠州市惠阳区2004~2006年度粮食达标单位(7个)
淡水街道办事处、秋长街道办事处、沙田镇人民政府、镇隆镇人民政府、永湖镇人民政府、良井镇人民政府、平潭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26名)
(一)平潭镇人民政府。
钟东海、刘伟兴、董国平。
(二)良井镇人民政府。
林建合、陶聪、陈美新。
(三)永湖镇人民政府。
杨锦忠、曾碧雄、张启明、刘月华。
(四)镇隆镇人民政府。
宏振图、刘贵林、邓新才、陈哲强。
(五)沙田镇人民政府。
张向城、李日雄、郑东江、张伟辉。
(六)淡水街道办事处。
曹伟力、何桂芳、练伟贤、杨伟军。
(七)秋长街道办事处。
罗文送、叶洪波、李志平、杨碧强。
主题词:粮食 表彰 决定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