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2013〕76号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关于印发区文化
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四届2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文广新局反映。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 2013年7月24日 惠州市惠阳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惠州市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消费市场健康繁荣发展,全面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推动惠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惠阳文化软实力,为建设幸福和谐惠阳提供精神支撑、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工作原则 (一)导向鲜明,舆论正确的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 树立“文化民生”意识,坚持把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人民在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兼顾文化改革发展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推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 着力推进文化事业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动惠阳文化走出去,努力建设文化惠民先行区。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加大对公益文化的投入,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事业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机制,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繁荣文化市场,建立和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营造健康、繁荣、公平的文化经营环境和文化消费市场环境;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加大文化交流合作力度,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推进广播影视民生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版权兴业”工程,推动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力争在“十二五”时期,为把我区建设成为广东乃至粤港澳地区的重要文化区域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建设。 创新形式和载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公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和“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惠州精神。加强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2.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生动丰富的形势政策宣讲教育和社科普及活动。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党员干部的学习带动群众的学习,以学习型党组织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3.培育文明文化风尚。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积极推动思想道德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文化风尚。重点开展好“迎讲树”系列活动,以及“道德大讲堂”等活动;充分发挥叶挺纪念馆爱国主义、国防教育、红色旅游示范基地的作用。把德育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家庭教育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 以2014年争当全国文明城市标兵为总目标,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精神文明创建,使社会更加和谐,城乡更加宜居,人民更加幸福,为建设科学发展、幸福和谐惠阳提供强有力保障。 1.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围绕2014 年争当全国文明城市标兵这一目标,进一步明确思路,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把各项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分解到人。完善和规范文明城市工作督办制度,区监察局、区府督查办、区文明城市工作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城市工作,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开展“生态文明”、“低碳生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3.引领珠三角文明城市群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景观整治、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文明生活引领区和乡村文明圈等活动,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文明城市群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景观文化特质和文化品位。大力深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以城市文明辐射带动乡村文明。 (三)加快构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围绕上级有关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考核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1.推进城市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有惠阳特色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叶挺纪念馆、文化体育公园等一批地标性文化惠民设施建设。 2.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镇(含街道、经济开发区,下同)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村(社区)“五个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广电网络配套设施,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向镇、村整体转化,逐步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3.推进企业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以及专业艺术团体与企业共建企业文化服务机构和服务点。 (四)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1.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力办好南国书香节、歌曲大家唱、春节“欢欢喜喜过大年”等品牌文化活动,配合省开展“开心广场·百姓舞台”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2.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活动。采取政府采购、文化事业单位实施、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大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文化下基层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卡”制度,为广大未成年人、老年人、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城乡低保户等群体提供订报、购书、看电影、看电视等基本文化消费补贴服务。 3.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和有效运转。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活动需求。 4.大力拓展文化服务领域。继续探索社会力量办文化的体制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领域。推行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和证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比例。 (五)发展和繁荣文艺事业。 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支持文化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培育、创作出一批文化精品。 1.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积极扶持原创性作品,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努力打造一批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争取在全省“五个一工程”评选中取得好成绩。同时,要重点发展少儿艺术,继续积累和普及推广儿童剧目,不遗余力地开展少儿戏剧创作,繁荣我区少儿艺术事业。 2.推动网络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惠阳文化资源,大力培育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电视、数字电影、手机视频等网络文化新业态,鼓励生产和创作更多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作品。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 3.创新艺术生产模式。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推动设立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奖励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扶”等形式,鼓励、扶持文化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和社科研究精品。鼓励支持本地各类社会文艺人才建立专家工作室,积极引进国内外艺术名人在我区设立工作室。采取政府定制采购、项目招标、成果引入等形式,发展民营演艺机构。 (六)营造健康公平的文化经营环境和文化消费环境。 吸引民营经济进入文化市场,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流程,做好市场服务指导和政策扶持,营造繁荣有序的经营环境。以营造有序、公平的文化消费市场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管理执法机制。 1.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保持对文化市场巡查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围绕文化市场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以及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文化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2.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委托镇文化站执法机制、行业技术协管机制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流程,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管理和效能和水平。 3.创新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员制度等社会监督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文化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注重发挥广大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的法规政策。继续完善“12318”举报投诉电话为主的文化市场投诉举报网络,完善落实投诉举报处理责任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各类文化行业协会建设,不断完善文化经营单位守法自律监管等制度,引导和促进文化消费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七)挖掘和保护文化遗产资源。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惠州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加大对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的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 1.夯实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成果,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建立文物数据库,公布文物名录和文物保护单位,提高全区文物保护覆盖率。积极推动淡水古城历史风貌的保护工程,依法修复邓承修故居、邓仲元故居等一批文物古迹,推进会龙楼的整治修缮工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古籍保护计划,研究甄别和形成我区产古籍联合目录。 2.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针,修订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逐步完善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做好国家级、省级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或教学内容。 3.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大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力度,丰富馆藏文物资源;改造陈列展览,引进精品展览,丰富展览内容,创新展示形式,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博物馆的研究和教学等功能,提升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设民营博物馆和专题博物馆,政府在土地、报建等方面予以支持。 4.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文化品位。大力推进文化与城建的融合,以建设现代城市主轴线、历史文化主轴线、山水主轴线为目标,彰显“岭南风格、惠阳韵味”的城市文化魅力。做好古村落、古建筑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民族民间特色之乡”创建活动,力争成功申报一批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民族民间特色之乡”。 (八)加强文化传播体系建设。 适应文化与经济交流融合的大趋势,拓展、畅通传播渠道,改进传播技术和推进内容创新,不断扩大惠阳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发挥党管媒体的舆论导向优势,完善舆情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上信息监管。加强网络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健全互联网管理机构,成立区互联网协会,建立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 2.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以惠阳民俗文化、客家民间艺术为龙头,借助广东省艺术节、深圳文博会等文化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介惠阳形象和文化品牌,推动惠阳文化“走出去”。同时,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名家对话会等形式,邀请国内外有关学科大师级学者、文艺界领军人物“走进来”,创作并传播具有惠阳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作品。 3.加强文化形象宣传。充分利用各种传播载体,拓宽传播渠道,加强与《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广东卫视等中央、省级重点媒体、港澳媒体以及其他外宣媒体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大力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的成就、亮点和城市形象。同时,积极加强全区对外宣传精品策划与制作,支持参加全省电视外宣精品评选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我区知名度和美誉度。 (九)构建公共文化改革创新体系。 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突破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公共文化体制机制,不断激发文化科学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1.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大力实施“版权兴业”工程,构筑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水平。 2.深化文化单位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成区新华书店与省新华发行集团的重组工作。加快推进经营性或部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增强竞争活力。积极配合省有线电视网络重组。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引入用人竞争机制。 3.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通过配套出台预算管理、财务总监管理、投资管理、产权变动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监管制度,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4.深化文化投入机制改革。进一步拓展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方式,创新文化建设的投入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开展文化慈善,包括义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支持和参与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争取和吸纳社会的文化人才更多地参与文化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文化社团建设,不断壮大文化建设的社会力量,推动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 (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培育优秀文化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参照《惠州市宣传思想文化优秀人才管理办法》,依托广东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项目,加大对我区入选对象的培养力度,力争培养一批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高层次文化人才。制定和完善各类文化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文化人才队伍。 2.引进紧缺文化人才。参照《惠州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支持、鼓励文化单位以设立工作室等形式,引进或使用各类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文化单位引进或使用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科学理论专家、学术带头人、文化文物专家,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名策划人,艺术水平精湛的作家、艺术家,掌握宣传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运作规律的文化经营管理专家等。 3.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实现镇级综合文化站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文化室配备兼职人员。加强对文化协管员培训工作,争取省、市、镇财政按比例给予农村协管员一定补助。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培养一批民间艺术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 4.健全文化激励机制。建立文艺骨干津贴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的作用,每年对社会科学成果以及获得国家级、省级文艺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在文化单位设置技术领导职务,推行专家聘用制,设立首席记者、首席编辑、首席主持人、首席策划人等制度。 五、重点工程及实施项目 (一)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工程。 1.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继续将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区直党政正职目标责任考核,每年进行严格的责任考核;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综合素质教育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心理健康辅导站等场所建设。 2.深入推进“三德”教育。通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区形成“办事和顺、家庭和睦、人际和谐”的社会和谐新局面。 3.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雷锋为切入点,推行全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倡导志愿者每月参与志愿服务10小时以上,力争志愿者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3年内实现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10%。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2013完成区、镇两级文化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文化志愿者队伍人数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工程。 1.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新建惠阳博物馆。到2015年,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部达标;镇级综合文化站100%以上达到省一级站以上标准,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100%达到“五个有”标准;城区至少有2座多厅数字电影院;全区较大型企业建成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 2.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 室建设,建立地方文献和古籍书数据库。实施图书借阅“一卡通”,建设“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区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新型文化需求。 3.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重点解决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覆盖,完善高山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全区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 4.完善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机制。建立农村电影放映的区级财政保障机制,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建成一批行政村固定电影放映点。每学期农村中小学生观看2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探索利用数字影院资源开展公益免费电影活动,大力开展数字电影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活动。 5.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继续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大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文化下基层活动。每年送戏下乡、进社区不少于100场,区文化馆公益培训每年不少于500人次,全区大型公益性演出活动每年不少于2场次。 (三)文化精品工程。 1.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加大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加强学术阵地建设。完善每2年一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机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机制,争取每年推出一批在省、市具有重大影响的应用性成果。 2.提高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能力。建立健全有利于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体制机制,提高文艺精品基层创作能力。建立以文化生产单位和个人为主体、以优秀文艺作品的市场开发为重点、以完备的产业链和完整的价值链为依托的文化产品生产机制。积极运用高科技手段推动形式创新,催生新的文艺品种,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感染力和传播力。要重点发展少儿艺术,广泛开展少儿戏剧创作。 3.打造文化艺术精品。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体现多样化的优秀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戏剧、歌舞和文艺类图书,并争取在全省“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奖。深度挖掘惠阳文化资源,加强重要文献整理和宣传推介,配合《惠州文化经典》丛书编纂工作,推出一批文化精品图书。 (四)文化市场平安工程。 1.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调整和优化文化市场布局结构,培育和健全各类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动城乡文化市场统筹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2.营造健康、公平文化消费市场环境。结合平安惠阳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实现文化市场“网格化”监管格局,营造健康、公平文化消费市场环境。积极运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市场监管,不断完善文化经营单位守法自律监管员制度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继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区四级办公系统联网,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案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 (五)“版权兴业”工程。 扎实推进版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政府机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带动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和最具价值版权产品,扶持版权社会服务和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完善版权调解机制和版权纠纷处理应急机制。加大版权执法力度,营造版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1.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面实施惠州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各项工作,2012年开展申报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2013年按照创建实施方案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申报文件材料撰写、环境整治、历史建筑修缮等工作;2014年底开展创建考核验收的迎评工作。 2.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深化公共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拓展博物馆的研究和教学等功能。力争到2015年,叶挺纪念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 3.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继续认定、命名代表性传承人并实施扶持政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学校相关课程或教学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4.全面加强客家围屋修缮保护工程。编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保护方案;修缮会龙楼、碧滟楼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力争申报为国家级文保单位;每年安排资金对区级以上文保单位进行修缮保护。 5.打造文化教育基地。打造叶挺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红色旅游景点景区。 (七)文化人才工程。 造就高层次、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遴选扶持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德艺双馨、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杰出人才。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领域中青年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大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基层宣传文化骨干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调整充实文化事业工作机构,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科学制订本地“十二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各部门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为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逐年增加。结合省、市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文化事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改变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方式,在明确镇级文化事业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基础上,实行按项目拨款,逐步将政府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推进文化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融资渠道多样化。构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多元投入新机制,引导企业、基金会、社会组织等以各种形式参与文化建设。 (三)产业支持。 认真按照本规划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文化与旅游的融合、文化与生态的融合、文化与城建的融合、文化与民生的融合,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构建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支撑文化事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我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大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比“十一五”时期期末翻一番,把我区建设成为广东乃至粤港澳地区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新兴区,为“十二五”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持。 (四)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争取上级支持,用足用活政策,加大文化事业发展扶持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结合新形势进一步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根据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破解制约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发展文化事业的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多元参与供给机制、考核监督评价机制。继续落实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等规定,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区、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文化建设用地要纳入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确保文化建设用地规模,有限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志性文化工程用地。文化主管部门应面向社会,积极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等方式运作重点艺术项目。 (五)考核督查。 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