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惠州市惠阳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我区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政府决定开展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出租汽车行业中存在的拒载、不打表、议价、服务态度差、投诉率高等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出租汽车营运服务水平、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行业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社会形象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目标,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惠阳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各项任务,办公室主任由黄永福同志兼任。
三、部门职能
(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议价等违规经营行为;打击“蓝牌车”、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营运等非法经营行为,净化运输市场。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源头管理,监督其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正在经营的出租汽车进行稽查,对非法营运的“蓝牌车”、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进行查处,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处理,对涉及社会稳定的上访行为进行防控。
(三)区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宣传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负责设置“交通出行在路上”专栏,对出租汽车行业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四)区物价局负责监督检查出租汽车行业涉及违反价格收费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并组织执法力量加强查处;及时处理出租汽车行业乱收费等投诉。
(五)区公用事业局负责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对惠州南站、惠阳汽车客运总站、区人民医院妇儿大楼、好宜多、家路大酒店等出租汽车停放候客区进行设置隔离护栏等改造,规范出租汽车候客。
(六)区质监局负责监督出租汽车计价器完备情况,查处私自改装、调节计价器等违规行为。
(七)区信访局负责掌握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信访信息,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明察暗访。从区交通运输局、区物价局抽调20名工作人员开展明察暗访,每人每天不少于1次。通过随机乘坐出租汽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现场纠正并进行登记,登记表全部反馈至企业并进行对照整改。
(二)加强交通执法。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不打表、拒载、议价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在惠州南站、惠阳汽车客运总站、区人民医院妇儿大楼、好宜多等重点区域、场所的执法力度。
(三)加强投诉处理。鼓励市民实名举报、参与监督,市民可通过电话、“惠阳微信城管”、网络问政平台举报出租汽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区交通运输局投诉处理电话:3779625,区物价局投诉处理电话为3391993:12358;区交通运输局、区物价局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各相关部门要确保投诉处理时效性。
(四)落实主体责任。各出租汽车企业要对加强所属司机及车辆的管理,加大GPS动态监管和上路巡查力度,及时纠正、严厉查处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议价等违规经营行为。
(五)加强违规处罚。严肃查处出租汽车行业各类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违规司机及其所属企业。
1.对违规行为一律实行全区通报批评,所有违规行为都将纳入违规司机及其所属企业的服务质量考核档案,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机制,将违规情况与出租车招投标评分标准相挂钩。
2.对违规司机实行停班学习制度,对不打表、拒载等严重违规行为,停业整顿3天;对服务态度差、不按规定放置从业资格证等一般违规行为,停业整顿1天;对1年内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暂停其从业资格,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出租汽车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承包合同,制定规章,完善制度,被执法部门查处1次的违规司机给予一定金额处罚,被查处2次的坚决予以辞退。违规司机接受处罚时,所属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要一同前往,一同接受教育。
4.严格按照《惠阳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查处违规行为相应地扣除出租汽车企业履约保证金,直至收回出租汽车经营权。
(六)加强培训教育。通过开展“道德讲堂”、职业道德讲座、遵章驾驶文明服务专项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整治工作期间,区交通运输局至少组织1次大型的教育培训活动,各出租汽车企业每月至少开展2次教育培训活动。
(七)在整治工作中,设置“交通出行在路上”专栏,邀请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顶风违纪、参与集结车辆聚众闹事、态度恶劣的出租汽车司机及其所属企业,加强正面引导。
(八)加强违法整治。整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的同时,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非法经营行为整治,重点打击惠阳中心城区“蓝牌车”、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营运等非法经营行为,净化运输市场,为出租汽车行业规范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九)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惠阳城区各客运站场、大型商场、酒店等区域、场所的出租汽车设施配套,特别是在惠州南站、惠阳汽车客运总站、排坊汽车客运站等出租汽车停放候客区进行设置隔离护栏等改造,规范出租汽车候客。
(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准入退出、黑名单制度、严管、违章投诉通报、替班驾驶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有关单位、各出租汽车企业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结合本方案进行深入宣传,周密部署。组织新闻媒体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上全方位宣传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强力查处出租汽车行业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议价、服务质量差、文明形象差等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对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提高取得的成绩。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各出租汽车企业要高度重视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安排,突出重点,夯实基础,抓出实效。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扩大影响范围,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曝光严重违规、整改欠佳的出租汽车司机及企业,宣传报道文明优质服务典型,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各有关单位要定期跟踪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动态。认真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办理。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工作效果和行业稳定。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惠州市惠阳区出租汽车行业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树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文 震(区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焕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建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刘海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永福(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邓测宇(区物价局副局长)
罗仕霞(区信访局副局长)
林经伟(区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钟清泉(区质监局副局长)
李汉辉(区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钟炜程(区公安巡警大队大队长)
孙 泉(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抄送:区委有关部委办局,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