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新圩镇红田、红卫村的集体土地共258.8亩(范围见附件),作为从莞高速公路惠阳区新圩镇段工程建设用地。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地坟、金埕、阴城等坟主,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新圩国土资源所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联系电话:3333062)
附件:需征收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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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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