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惠阳区统计局 惠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714163人,占 74.4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5587人,占25.5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305634人,乡村人口增加 8178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0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 677182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6]为82781人,流动人口为594401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38457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344035人,增长103.2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 69221人,增长510.48%;流动人口增加 274814人,增长85.9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9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9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