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惠阳区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惠阳区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机构
二、项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
三、选取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项目概况:为提升我区应急救灾能力,丰富自然灾害应急救灾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应急救援中的辅助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提供应急设备、物资、人员、技术、运输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工作内容: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4号)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在惠阳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下,按照能力符合、就近就便、种类齐全的原则,提供应急设备、物资、人员、技术、运输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
六、工作纪律要求:遵守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保密和新闻信息发布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发布救援现场的视频、图片等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救援行动结束后或者进行轮换休整时,及时清点人员、装备、物资等,向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损耗及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指令有序撤离现场救援区域,不得在现场核心救援区域逗留。
七、服务单位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有生产、运营、技术支持及运输等服务应急物资企业。
八、服务时限:壹年,期满再行决定是否续约。
九、服务费用:应急期间实行先征用后结算的办法进行,完成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任务的费用开支,按照市场价格实行“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核实、清算和拨付。
十、报名和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公司信用状况等资料加盖公章密封(一式一份)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加盖公章通过EMS邮政快递,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5:30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内区发展改革局1楼106室。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0752- 3379978
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