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阳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公示
为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度,现向社会公示惠阳区养犬重点管理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hyqcgzfj@huiyang.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阳区淡水白云二路49号;邮政编码:516211;收件人:城乡管理股;联系电话:38369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养犬重点管理区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公示。
附件:惠阳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