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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关于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4 10:05:55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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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府告〔2024〕49号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关于惠州市惠阳区

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等法律法规,经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研究决定,拟征收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时化村、松元村、新塘村地段,永湖镇稻园村、吊沥村、乌坭埔村地段,惠城区马安镇龙塘村以及惠东县白花镇联丰村地段合计7.6884公顷集体土地,作为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时化村、松元村、新塘村地段,永湖镇稻园村、吊沥村、乌坭埔村地段,属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东风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红星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前进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下窝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下新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新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矮光村长新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时化村结光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松元村松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松元村松三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松元村松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松元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新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吊沥村吊沥围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吊沥村廖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吊沥村牛角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吊沥村张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乌坭埔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龙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惠东县白花镇联丰村解之田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集体土地,面积合计7.6884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附件《被征地四至红线图(2024年度第三批次)》。

  二、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1号公路(惠霞高速)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人民政府及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面积、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的公告期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7日止。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下列事项,待征地补偿工作完成后恢复办理: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退伍转业、毕业生户籍回迁、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以被征收土地上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或其他审批、备案手续。

  (五)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转让、租赁和抵押。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柳军(良井镇),联系电话:0752-3656045;

  李献伦(永湖镇),联系电话:0752-3714053。


  附件:被征地四至红线图(2024年度第三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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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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