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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惠阳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11:59:50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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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府办函〔2024〕23号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

惠阳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教监管厅函〔2022〕15号)、《广东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监管〔202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我区培训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培训机构管理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和校外培训过重负担,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目标。通过规范我区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办学机构,确保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实现培训机构“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准入管理。

  1.建立健全设立审批标准。根据《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设置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在党建方面,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增强党的领导,做到党建同步谋划、组织同步设置、工作同步展开,将党组织建设相关内容纳入章程,并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报告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在场所条件方面,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规定要求,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三是在师资条件方面,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理应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在境内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四是管理条件方面,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对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要通过为参训对象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

  2.严格机构设立审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培训机构由区教育局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展开培训业务,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3.严格办学登记。选择举办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到区民政局登记。选择举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到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4.确保证照齐全。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下同)才能展开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理应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5.规范分支机构设立。培训机构在同一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区教育局批准;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二)规范培训行为。

  6.实行信息公示办学行为。培训机构要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类别、层次、招生对象、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教师信息等信息。要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和收费减免规定、举报投诉等相关内容,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7.规范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展开培训活动,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实行排名;高中学科类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对应的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地区学校同期进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8.坚持诚实守信办学。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培训机构招生时理应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持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升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要将培训机构诚实守信办学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并列为年检的重要指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区公安分局)

  9.规范收费退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取的费用应开具正规票据。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理应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培训机构必须制订退费管理办法,培训机构收费前要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相关退费事宜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中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0.建立健全年检制度。区教育局要会同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按照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对年检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11.建立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由主管部门在网站上公布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管理和年检情况即时更新。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由区教育局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12.建立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将黑名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失信行为等归集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东等平台)。(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信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

  (四)提升中小学校育人水平。

  13.规范招生管理。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培训机构结合招生,坚决查处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有偿补课,不得到培训机构兼职。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相关教师的教师资格。(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惠州市惠阳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统筹我区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治理等工作,各镇(含街道,下同)、区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我区培训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履责到位,健全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行为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区文广旅体局和区科技投资促进局配合教育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前置审查以及执行行业标准、日常巡查、政策宣传、投诉举报处理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依法移交给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做好相关登记、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引培训机构户外广告设置的合法合规设置与引导完善行政审批手续,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设施,指导各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行为;区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培训机构落实安全、消防、卫生、食品等安全主体责任;区委宣传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区教育局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各镇在职责范围内分别做好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管理,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管理,防止重审批轻管理,要持续健全和完善管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管理队伍建设。

  (三)严格执法查处。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旅体局、区科技投资促进局等职能部门重点对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广告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进行执法查处。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培训机构关停后可能带来的各种隐患,各部门要及时研判,提早采取干预措施,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各类风险,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正面宣传,解读政策信息,公布黑白名单,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不盲目跟风报班,合理安排孩子假日生活,自觉抵制有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外培训项目。同时要加大负面曝光力度,通过査处“隐形变异”等违规行为倒逼机构合法合规经营,不断营造健康的校外培训环境。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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