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从2023年9月上旬至2023年12月上旬对淡水街道、区卫生健康局(含基层卫生院)、区医保局、区卫生监督所、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慢性病防治站、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9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按照市委2023年提级巡察工作方案,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巡察新圩镇、区委宣传部(巡察时间以市委巡察工作安排为准)。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
中共惠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对象及巡察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