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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9-11 10:49:43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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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出现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废弃汽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干净、有序、安全的市容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对象

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二、整治范围

重点为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期限

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130日。

四、处置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车辆所有人于2023930日前主动清理废弃汽车,对到期未自行清理、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以及联系不到车主的废弃车辆,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提供废弃汽车线索,规范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道路通畅率和城市形象,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谦让、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工作咨询电话:0752-3808768

被拖移车辆查询电话:110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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