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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下乡行②(居民养老篇)
发布日期:2024-07-24 16:29:32
来源:区社保分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社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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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乡居民户籍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①在年满60周岁前户籍跨省、市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户籍在同一市内迁移,转保险关系,不转个人账户储存额。

户籍在同一县(区)内迁移,不需转保险关系。

②在年满60周岁后户籍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或衔接,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

①制度内转移缴费可接续。缴费年限及个人缴费累计计算。

②制度间转移缴费可衔接。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衔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办理制度衔接。

②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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