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九游老哥J9俱乐部官网
惠州设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转载)
发布日期:2015-11-10 16:00: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惠阳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
点击次数:-

 

惠州设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等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与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科技交流合作,与乌克兰、以色列、白俄罗斯等国家的高校和企业建立联系,共建联合研究院开展科研和教学合作、共建联合孵化器引进项目、购买国际科技服务等。

日前印发的《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财政局关于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项目和购买国际科技服务等。

现状

惠州与多国科技合作交流取得成效

目前我市与乌克兰、以色列、白俄罗斯等国家相关部门和机构就科技合作事宜进行了多次对接和交流,取得初步成效。

在高校合作方面,去年,惠州学院与乌克兰国立技术大学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和共建联合研究院协议》,共同创办“惠州学院-乌克兰国立技术大学联合研究院”,拟定在电子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工程等相关领域开展科研与教学合作。

在孵化器建设合作方面,市科技局与以色列签订《共建中以(惠州)高科技联合孵化器协议》,由市财政提供100万元人民币支持孵化器建设。目前,以方已在惠州注册成立了孵化器管理公司,负责引进以色列创新型中小项目到惠州孵化。截至目前,市科技局组织了包括电子信息、工业、农业科技、环保、海洋渔业、现代生物医药等近40个项目的企业对接,发动企业到以色列实地考察洽谈,并推动与希伯来大学在惠州共建联合研究院。

“科技交流合作能推动企业在创新方面跟上国内外发达地区的脚步,进而推动惠州经济发展。”市科技局产学研科主任科员莫飞雄说。

惠州学院科研处处长蔡昭权教授说,《办法》有利于增强惠州自主创新能力和改善创新发展环境。对于惠州学院来说,有利于吸引海外杰出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推动学校国际科研合作基地与平台建设,增强学院自主创新能力。

申报

专项资金申报一般为每年一次

《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主要支付组织实施与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据悉,专项资金申报一般为每年一次,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此外,为鼓励国际科技项目合作并保证合作的高层次、高水平,《办法》对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明确,合作专项应符合我市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方案合理、指标可考核,能突破制约我市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关键技术,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承担单位与外方合作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具备较强的国际科技合作服务能力;外方合作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合作意愿,具有人员、资金、技术或知识产权投入等。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