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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5-04-22 17:10:23
来源: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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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惠市人社规〔2023〕 2号)规定,2025年我市将面向企业遴选2个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

  在惠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有与2个以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工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30%以上。

  (三)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四)与3家以上大、中专院校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职业(工种)与合作院校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职业院校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职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人员材料花名册、师资简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设备材料培训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等;培训设备使用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对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资金扶持

  对获得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经费一次性划拨。扶持经费主要用于申报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报送材料,各县(区)人社局于6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惠城区人社局:0752-7809303

  惠阳区人社局:0752-3386289

  惠东县人社局:0752-8819316

  博罗县人社局:0752-6634643

  龙门县人社局:0752-7872372

  大亚湾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752-5568523

  仲恺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752-327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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