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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惠阳区中小微企业就业申领就业补贴人员2017年第一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7-02-24 10:50:27
来源: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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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阳人社字[2014]143号文件精神,到惠阳区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经申请人申请,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对到惠州昇昱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的李玉丽予以就业补贴,公示期自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2月27日。如对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惠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2-3363717)。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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