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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查收!夏秋季节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4-06-24 08:47:34
来源:惠阳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机构:惠阳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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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秋季节气温高、湿度大,细菌滋生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易发期。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各类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示如下: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

加强食品采购管理

1.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采购畜禽肉类时,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还要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加强食品储存管理

1.要强化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原料管理,确保食品原料处于符合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按需配备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洁、校准、维护,确保持续有效运行。

2.要定期对食品库房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特别要确保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冷冻、冷藏(柜)库要有显示内部温度的设备,并持续有效运行,能够符合食品及原料储存温度要求;

3.要将食品及原料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放置。冷冻(藏)贮存食品时,不得堆积、挤压存放。及时清理腐败变质与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1.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对加工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2.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加工制作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 70℃以上;需要冷藏、冷冻的食品要按照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和运输。

4.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5.加强对凉菜、豆角、黄花、豆浆等高风险食品管理,不向消费者提供野生蘑菇;学校食堂不得外购直接入口食品。

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以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所有品种食品进行留样。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25 克。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晨检,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勤洗手、勤消毒。

二、消费者

选择安全的餐饮场所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尽量不选择在路边摊、无证照小餐饮等场所就餐。

注意饮食卫生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就餐时,如发现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有异味或变质,应停止食用,并及时向餐饮单位反映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谨慎食用高风险食品

——夏秋季节,应谨慎食用凉拌菜、生食水产品、野生蘑菇、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食用海鲜时,要选择新鲜的,彻底煮熟后再食用,避免食用贝类等容易富集毒素的海鲜。

合理膳食,适量点餐

——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避免暴饮暴食。

——倡导“光盘行动”,适量点餐,剩余食品要打包带走,避免浪费。


惠阳区食药安办

惠阳区市场监管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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