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坚持做好婚姻登记业务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39号)精神和《惠州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实施方案》,全市婚姻登记机关6月15日正式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
一、“全城通办”业务范围
惠州市各县(区)可以受理全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国内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二、“全城通办”办理方式
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度,当事人可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手机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提前1天进行预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