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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业务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5-06 14:32:01
来源:惠阳区民政局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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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0438号),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群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惠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于202056日起开始全面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不受理未预约的现场婚姻登记业务,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同时,我们倡议:

一、1、先预约后登记,不带亲友团,减少人群扎堆,避免交叉感染。建议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先提前230天登录“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https://www.gdhy.gov.cn/或“粤省事”平台预约,再按预约好的日期和时间段、前往惠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A4办证,不携带亲友团,办事群众尽量相互错开,互不接触,尽可能减少同时出现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的人流量。2、根据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规定,为了公共安全,请佩戴口罩进入婚姻登记机关,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根据工作指引文明办证

二、先预录并预审,提前了解办证要求和流程,减少往返和滞留婚姻登记机关次数和时间。已预约的当事人,可以提前登录“粤省事”平台“婚姻”专区,录入相应的个人信息,并可对照预录栏“现场办理《现场办理所需材料》”中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相片等样式,对本人所持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自查自审。

三、做好个人健康情况自查,有特殊情况的,提早向婚姻登记机关电话0752-3266123报备。如果当事人曾到疫情发生地、曾与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亲属朋友接触、本人亲属及接触过的朋友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建议居家观察14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请先确诊无感染后再登记。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预约当事人要落实《境外来粤返粤人员医学观察工作指导》等防控要求。

重大疫情面前,生命和健康安全第一,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婚姻登记咨询电话:0752—33593800752-3266123

特此通告。


附件:惠阳区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业务相关事宜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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