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现在听说要取消“QS”认证了,我们今后怎样去识别产品的好坏?(邓小姐)
答:邓小姐您好。您说得没错,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食品的“QS”标志将会取消。为了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含有“QS”标识的原包装和标签可以一直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在此也提醒消费者,在过渡期间内市场上会同时出现带有“QS”标志的食品,以及没有“QS”标志、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
判断一个食品是否合格,须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内在质量的检验。是否具有QS标识不能作为判断食品真伪的唯一标识。随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QS”标识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但作为普通消费者,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食品真伪作初步判断:
(1)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国产食品标签应至少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2)消费者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或食品生产地的省级食药监局网站,输入标签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查询食品标签上的信息是否与许可信息相一致。
(3)建议消费者到商场、超市等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食品,并保留购买凭证,避免购买无牌无证的“三无”食品。
(4)如果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可以致电我局投诉举报电话3392363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A2、听说小作坊可以办证?怎么办?(钟先生)
答:钟先生您好,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从今年4月份开始小作坊可以申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同时这个管理办法从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质量安全管理、包装与标识、贮存与运输等七个方面提出标准,符合标准的小作坊提交登记申请后,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为了帮助小作坊领证,近期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排查登记建档,对我区小作坊排查摸底。目前,共建档52家。
二、强化培训。年初,我局对各监督所相关业务骨干召开小作坊培训会,邀请市食药监局专家授课。
三、加强宣传。一是在排查登记建档期间向小作坊派发新《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二是上半年对全区小作坊负责人召开专题培训,详细解读《办法》并现场解疑释难。
四、示范带动。我局全力帮助5家小作坊升级改造,完善生产工艺,规范操作流程,优化生产环境,形成示范点。年初组织了全区小作坊负责人参观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带动作用,起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效果。
五、抽样检查。为了强化小作坊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对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开展抽查行动,共抽样送检30批次。
目前我区已经有部分小作坊已经整改完毕,达到小作坊登记证要求并已提交资料,我局对资料查验并依照程序正在开展工作。
为方便小作坊办理登记证,根据就近原则,生产加工场所在淡水街道办、秋长街道办的到淡水监督所提交资料办理(电话:3392305);生产加工场所在三和街道办、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的可到永湖监督所提交资料办理(电话:3719567);生产加工场所在镇隆镇、新圩镇的可到新圩监督所提交资料办理(电话:3330722);生产加工场所在沙田镇的可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资料(电话:3273799)。具体需提交的资料可到我局网站查询下载,或致电我局生产监管股3263817咨询了解。
A3、在外面吃饭,怎样确定餐具有没有认真消毒?(王先生)
答:王先生您好。确实在饭店吃饭,饭店提供的餐具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自己清洗消毒的,一种是消毒打包好的。对于饭店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在实际监管中我们主要从三方面加强管理:一是把好准入关。将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列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现场审查的重点项目,要求餐馆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配置方面应满足日常需要。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按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餐饮店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落实情况,购置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一次性餐具、饮具是否索取供应商资质、消毒合格凭证等。三是对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及快筛快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再次进行监督采样,未整改到位的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
A4、在网上买东西,怎样能买到放心的食品?(张先生)
答:张先生您好。网上购买食品是时下一大趋势,对于网络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管,目前我们主要从三方面进行保障。
首先,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销售食品的经营单位及时提交材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同时要求经营单位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并检查所销售食品的供应商资料等,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
其次,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营单位要在网站的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并在其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址、IP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等信息向我局备案。
第三,我们会组织开展日常检查,检查其资质、网站内容和许可证公示情况,以及所销售食品来源合法性。
A5、孩子在学校吃住,有没有去经常监管,确保孩子们吃得健康、卫生?(张小姐)
答:张小姐您好,校园食品安全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食品安全的风险点。目前我区持证的学校食堂有175家,在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上,我们非常重视,想尽办法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第一,我们对学校食堂实行了“阳光厨房”视频监控,目前在全区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9家学校16个食堂试点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现场卫生状况、操作流程及关键环节情况实行动态监控。通过对各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巡查,对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等现象截图佐证并函告教育局以及在全区进行通报。接下来,我们还要进一步扩面升级,不但可以监控,还可以进行追溯、调查和应急处理。
第二、按照省、市的意见,建立校企合作机制,要求学校食物采购、特别是粮油等大宗食品要定点采购,要向推行粮油二维码的企业采购,确保食物来源安全。目前,全区175家学校食堂食用油已加入《广东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通过建立食用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有效控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第三、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175家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结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别于春秋两季开学初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并对食材进行抽检,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去年以来,我局共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抽样86批次;立案查处了2所学校食堂经营不安全食品行为,并对食品安全管理较差的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落实量化分级管理。目前我区的175家学校食堂中,按照量化分级评定标准,达到A级的12家、B级的163家,顺利实现“灭C”。
第五、对全区学校开展不定期、随机、突击性的飞行检查,全年不少于12次。对被飞检的食堂进行随机抽检,对检查中出现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未落实食品采购过票索证制度的,抽检不合格的食堂在全区进行通报以及加强监管,同时函告教育局以及抄送上报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