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单位:惠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线人员:惠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振维
上线时间:2021年7月27日
7月27日上午,惠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曾振维做客惠阳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就群众关心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安置优抚、权益维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机关作风建设等问题接受听众咨询。节目过程中,现场接听群众来电7个,并现场答复。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1:(吴女士来电)曾局长好!是这样的,我的父亲是一名在乡老复员军人,他的战友告诉他,说国家今年又将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待遇,请问这是真的吗?
答:这位听众,您好!您了解的没错,前段时间,退役军人事务部公众号以及很多新闻媒体对再次提高包含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内的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都进行了报道,这也是国家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从下个月起,一是提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二是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另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符合条件的参战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老党员的生活补助标准都有所提高。你爸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大力提高的行列。
问:我父亲他现在是2千多补贴,提升之后能提高多少?
答:你父亲现在每个月领取的生活补助是2千多元,准确的说是每月2250元,那么将在此标准上每个月增加200元,也就是说从下个月起就是每个月2450元了。对了,你要与父亲解释一下,虽然提高标准了,但是下个月还暂时拿不到这200元,还是按老标准计发,我们会在收到提标文件后,从2021年8月份开始补发,麻烦你将这事转告一下你的父亲,请他老人家放心,我们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政策落实到位。
问题2:(刘小姐来电)我朋友的老公现在在福建那边部队当兵,前段时间因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发现得了癌症,我们村里面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经常有宣传说有退役军人的应急救助资金可以申请。,他普通话不准,所以叫我打电话问下,他这种条件是否可以申请这个应急救助?
答:根据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应急救助资金的援助有以下几种类型的人可以申请: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他是属于现役军人家属,是拥有这个应急救助资金申请人的资格的,你叫他现在要先到医院去治疗,待初步治疗完结以后,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医疗小结、费用结算单、个人身份证、个人银行账号、你老公的军官证或士兵证收集整理好,到他所在的村委会的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一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把上述材料交给村里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就可以了,后续的流程,镇服务站和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根据他提供的资料上门详细了解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救助条件。
问:如果符合条件了,请问多久可以收到救助金?
答:从他提交完整的材料开始初审,到资金的拨付,大概1个月时间,资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接拨付到他本人的账户上。如果后续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我们局的电话:3379950来询问,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的朋友!
问题3:(陈先生来电)我81年当兵,84年退伍,在部队时就患有慢性萎缩性胃炎,我的当兵档案里有相关档案,而且一直有慢性胃炎,现在生活困难,听战友说到带病回乡有补贴,让我去申请办理,我怕白跑一趟,刚好听到这个节目,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条件申请?
答:这位老班长,您好!你的这个问题非常有代表性,我局成立以来,有不少人问到这个问题,那么,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根据2011年12月14日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慢性萎缩性胃炎在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内,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初判,你符合条件申请,具体的还要看你提供的相关材料。
问:那怎么办理呢?要什么材料?到哪里申请?
答:好的,申请的首要条件是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长期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你可以向我局提交申请书、户口本、退伍军人证、军队医院证明以及近期就诊病历、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交给你本人;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你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安排,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到指定的医院,对你服役期间军队医院证明的所患慢性疾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由医院直接送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意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结论,告知你本人,并通知我局,同时将有关材料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如果你还有疑问,你可致电3379915或3379905咨询。感谢你的来电!
问题4:(张先生来电)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我的户口在湖南桃源,退伍之后就来到了惠阳,一直工作生活在这里,老婆和两个小孩都是惠阳户口,父母也已经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而且我在惠阳也买了房,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在惠阳这边申请挂光荣牌吗?
答:这位班长,您好!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在惠阳申请悬挂光荣牌的,考虑到人户分离的情况,2019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印发的《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中,明确了异地悬挂光荣牌的申请和办理程序。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光荣牌在对象家庭户籍所在地悬挂。悬挂对象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可尊重对象意愿悬挂。需跨省异地悬挂的,由悬挂对象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后开具协办信函。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后,由其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其悬挂常住地的光荣牌。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只能选择一处悬挂。常住地跨省变迁需要在新常住地悬挂光荣牌的,应当将已悬挂光荣牌上交原发放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上交凭证重新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请问你在老家有没有申请悬挂光荣牌呢?
问:我老家已经申请悬挂了光荣牌,在这边要怎么办理呀?
答:好的,你现在的常住地在我们惠阳,老家在湖南,属于跨省异地悬挂,由于你在老家已申请悬挂光荣牌,那么应当将已悬挂光荣牌上交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你可以凭常住证明(居住证或房产证)和上交凭证向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开具协办信函,经我局核准后,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你家庭悬挂光荣牌。
问题5:(曾先生来电)我当了12年兵回来的,今年到我们惠阳安置工作,前几天已经到我们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了,想问一下,通常多长时间安排工作?要多长时间能上岗啊?
答:这位班长,首先非常欢迎您回到惠阳来,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5条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就是说您是今年7月前来我局报到的,我们在今年12月之前会完成安置工作。
问:那像我这样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7月份部队就停发工资了,后面就没有收入了,想问一下政府方面对我们有没有什么补贴之类的?
答:这个您不用担心,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按照当前我们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我们每月会发给您1550元生活补助费。这项工作呢,到时我们会有工作人员主动和您本人联系,肯定会衔接好的,不单只是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还有待安置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们都会按规定帮您接续好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从您转业当年的8月1日起发放,直到我们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你们开出《安置介绍信》为止。这些政策会帮助大家安心的度过待安置期。如果接下来你对安置这块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我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的电话,电话号码是3379907。
问题6:(刘先生来电)我是今年4月份回到地方等待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想问一下,如果因为自身原因,比如说已经找到了更好的工作,不想由政府安排工作了,怎么办?
答:班长,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允许灵活就业,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经本人申请选择灵活就业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这一规定是对由政府安排工作方式的有益补充,给予退役回到地方后有自主就业创业意愿的士兵更多的选择,鼓励他们大胆干事创业。
问:那我还想问问,假如自主就业的话,具体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教育培训方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退役2年内可免试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这个是免学费的。通过为期两年的学习,可以获得一定的专业技能,并获得中专文凭,为以后报读高职院校、获得大专文凭打下坚实基础,这个对只有初中学历的退役士兵是有比较有吸引力;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也可以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来提升自己的学历,增强自身在用人市场的竞争力。
另外,就业创业方面的话,主要是面向退役军人初创企业(3年内登记注册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这几项补贴都是补贴退役军人本人的,还有一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是补贴给招用退役军人的企业的,就是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在退役士兵稳定就业满一年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企业就可以获得一次性补贴10000元/人。
除了以上补贴之外,同时还可以享受税收扣减政策,一个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日起,经申报可享受3年内每年扣减14400元应缴税额;还有就是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经申报可享受3年内每人每年扣减9000元应缴税额。
如果接下来你对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这方面感兴趣,请拨打我局负责就业创业的股室电话,电话号码是3379907。
问题7:(郭先生来电)我姓郭,1979年入伍,1981年退伍,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后在韶关有安排工作,现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并且将户口迁移到惠阳,可以进行参战人员身份认定吧?
答: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民优【2007】18号)的要求,明确了认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范围是目前居住在农村的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两种对象:(一)1954年11月以后参战退役人员;(二)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因您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暂时还不属于参战人员身份认定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