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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市场监管局做客《行风热线》节目群众来电答复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28 10:41:37
来源:区直机关工委
发布机构:区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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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线单位: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线人员: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杏棠

  上线时间:2020年6月23日

  6月23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杏棠做客惠阳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就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电梯安全及消费投诉等问题接受听众咨询。节目过程中,现场接听群众来电9个,并现场答复。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1:(先生来电)我父母是退休职工,他们喜欢住在老房子里面,但老房子是老旧小区,没有电梯,老人家上下楼梯很不方便,我想问问这样的小区能不能加装电梯?

  答:您好。您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代表了很大一部分老旧小区住户的心声。按照《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只要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是可以申请加装电梯的,并且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规定,自2018年3月1日实施开始,3年内政府采取鼓励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加装电梯每台补助5万元。旧楼加装电梯的具体办理流程请查阅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惠州市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

  问题2:(肖先生来电)我是一名个体经营户,年初批发了500瓶洗手液用于零售,后因相关付款问题和对方发生争执,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被告知不予受理,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您好,谢谢您的参与。这位听众,根据您的陈述,您购买的洗手液并不是自用的,而是用于零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是不予受理的。借此机会呢,我也向大家普及下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的5种情况:一是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是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四是未提供投诉所需的有关材料的;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问题3:(李先生来电)这段时间学校陆续开学了,我的小孩也已经返校了,现在疫情防控也常态化了,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食品安全该怎么保障?

  答:您好。谢谢您提出的问题,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保障,也关乎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我局向来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20年,我局通过推进全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立疫情防控复学工作专班食品安全组、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保障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一是逐步实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强化关键节点风险防控,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目前,全区持证的学校食堂199家,达到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A级的48家,B级的151家。2020年,我局将全面推进全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实现在全省平台对接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直播,目前,已经累计建设144家,建成覆盖率达72.36%,计划于12月30日前实现对全区学校智慧食堂建设全覆盖。

  二是成立学校复学食品安全专班工作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由我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区教育、公安、卫健、疾控中心等部门成立复学工作专班食品安全组,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学生返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如食堂餐前洗手设施、餐桌椅摆放设置以及食品加工操作环境等,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前对贮存的食材进行清理,并按照规范贮存原材料,落实学校食堂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追溯、食品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工作,严格保障食品安全,提升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意识、防护应对能力。

  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于春季开学后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在全区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定期检查结合飞行检查为主要手段,以硬件设施、食品安全责任制、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等为重点检查内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491家次,检查覆盖率为100%,对26家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

  问题4:(陈女士来电)我是前几天买手机后发现一些问题想退货,找商家协商,但商家不肯退货,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您好,谢谢您的参与。消费者和商家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想直接通过市场监管途径向商家提起投诉,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一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二是拨打惠州市12345热线,或者致电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电话是0752-3392363,进行投诉;三是可以通过来信、来函的方式进行投诉,邮寄地址是惠阳区淡水街道富源路12号202室;四是到访,直接到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202室)进行投诉。

  问题5来电后断线,主持人咨询我们喜欢在美团这些网站上买外卖,但是父母总是反对,说没有保障,请问你们对这些外卖食品是怎样监管的,我们能放心买吗?

  答:您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网络订餐是餐饮服务的一种新业态,它极大的便利了人民群众的日常饮食生活,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监管工作:一是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督促其做好入网餐饮店的资质审查工作;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入网餐饮店的实体门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店内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三是根据入网餐饮店的菜单,对其食品原料和成品菜肴开展监督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那么,咱们市民在进行网上订餐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是查看入网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不要在没资质的餐饮店订餐;二是选购食品时尽量购买热食类食品,建议不要订购一些生食和冷食食品(像白切鸡、寿司和蔬菜水果沙拉等)。

  最后,如果咱们市民在网络订餐时遇到问题,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我们监管部门会及时跟进处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问题6:(叶先生来电)我是一名小区业主,我们小区的电梯没有安装空调,夏天的时候,乘坐电梯特别闷热,业主都要求物业要加装电梯空调,但是物业一直说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才可以安装,至今没有回音。请问小区的电梯申请加装空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吗?

  答:这位听众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电梯制造与安装国家标准中,对于电梯轿厢内的空调降温设施没有强制要求,加装空调是为了业主进出更舒适,不加装空调也不影响使用,每个电梯出厂时都装配有通风换气口,电梯轿厢不是完全密封,不用担心会缺氧等问题。如业主认为需要加装空调,建议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电梯出厂时统一未安装空调,业主有需要的话可以通过第三方采购加装空调。电梯加装空调并不难,但是加装空调之后会改变电梯轿厢的重量,因此,为了确保电梯使用安全,加装空调后都必须由有资质的电梯公司进行“平衡系数试验”,测试通过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问题7张女士来电作为小区住户,我们在日常反映电梯安全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电梯首负责任的说法,请问,到底谁才是电梯安全的首责任者呢?

  答:您好。为了避免电梯各环节间责任的推诿,2013年实施电梯改革以来,明确了使用管理人是电梯的首负责任,那谁是电梯的使用管理人呢?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有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新安装电梯未移交所有权人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人;二是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人;三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为使用管理人;四是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可以约定电梯的使用管理人;没有约定的,按照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另外对于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电梯,是不得投入使用。

  问题8刘女士来电我这段时间正在给孩子挑选水解蛋白奶粉,看到郴州大头娃娃奶粉的报道,觉得很害怕,我应该怎样才能买到真正的、让人放心的水解蛋白奶粉?我真是被吓怕了。

  答:这位听众您好,听完您的担忧,我十分理解您的心情,孩子的食品安全问题,是每一位父母最操心的事。在为孩子挑选水解蛋白奶粉时,应当注意以下的细节。

  第一、我们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选择大型的连锁母婴店、商场超市。

  第二,掌握一些基本的产品辨别技能。首先从产品标签来看,标注了“固体饮料”的,就绝对不是奶粉,也不是婴幼儿配方奶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其次要看“产品注册号”,凡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都会标注产品注册号,具体的字眼是“国食注字TY”再加八位数字。TY就是“特殊医学”的拼音简写。

  最后建议消费者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购适合自己孩子体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问题9:(王先生来电)请问举报需要实名制吗?我发现我们家不远有一个小作坊,不知道在生产什么东西,晚上还在生产,会产生臭味,我怀疑是黑作坊,想举报但又担心安全,请问你们是怎样保护举报人信息的以及对举报人是否有奖励。

  答:您好,谢谢您的参与。市场监管部门十分理解大家在举报时的顾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是允许匿名举报。只要能够提供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可以不提供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其次我们有相关举报奖励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对举报人实行奖励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鼓励经营者内部人员依法举报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同时,举报奖励制度将由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来调整。当然,对于匿名举报人,如果匿名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也要按照专门的规定来办理。

  最后我们会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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