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的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同时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大家不用担心个人的信息会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