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24条第3点“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的规定,供电企业须对暂停逾期的大工业用户计收基本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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